是否存在食物相克
在我国东汉时代的大医学家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一书中,提到有48对食物不能放在一起吃,如螃蟹与柿子、葱与蜂蜜、甲鱼与苋菜等。这些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比如说螃蟹与柿子都属寒性食物,要是二者同食,双倍的寒凉易损伤脾胃,尤以素质虚寒者反应明显。从医学营养学来说,螃蟹中的蛋白质是比较多的,而柿子中的鞣酸(所含的涩味)也很多。当蛋白质碰到鞣酸就会凝固变成鞣酸蛋白,不易被机体消化并且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继而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现象,古人即根据这种现象作出了螃蟹与柿子相克的结论。
因而所谓食物相克,其实是由于混食两种或两种以上性状相畏、相反的食物所产生的一种肠胃道不良反应症状。
食物相克产生的原因
单纯并且大量食用两种性状相反的食物,可能引发以下3种情况:
⑴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互相排斥,使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如钙与磷、钙与锌、草酸与铁等。又如豆腐不宜与菠菜同吃,这是因为菠菜中含有草酸较多,易与豆腐中钙结合生成不溶性钙盐,不能被人体吸收,但并无临床症状出现。当然,如将菠菜在开水氽泡以破坏掉大量的草酸,也就可以用菠菜烧豆腐了,并成为是一道家常名菜。
⑵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者,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
⑶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滋阴与壮阳的食物,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
一下食物2小时内勿同吃
1、鸡蛋忌糖精——同食中毒,多食死亡
2、豆腐忌蜂蜜——同食耳聋
3、葱类忌蜂蜜——同食伤眼睛
4、土豆忌香蕉——同食生雀斑
5、牛肉忌红糖——同食胀死人
6、黄鳝忌狗肉——同食伤肝
8、狗肉忌绿豆——同食伤元气
9、螃蟹忌柿子——同食腹泻,多食死亡
10、鹅肉忌鸭梨——同食伤肾脏
13、皮蛋忌红糖——同食呕吐
14、人参忌萝卜——同食伤元气
15、白酒忌柿子——同食心闷,多食亡
16、豆腐忌菠菜——同食生结石
17、鸡肉忌菊花——多食死亡
18、鲤鱼忌甘草——同食死亡
20、栗子忌牛肉——同食麻木
21、鸭肉忌梅子——多食发老病
22、山芋忌白酒——同食生胃病
23、梨子忌开水——同食泄泻
24、蛇肉忌萝卜——同食则亡
25、田螺忌蚕豆——多食肠绞痛
26、羊肉忌西瓜——多食肝腹水
27、海带忌洋葱——多食便秘
28、西药片忌酒——同食胃穿孔
29、猪肉忌麻花(植物)——同食亡
30、雀肉忌香蕉——多食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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