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胎儿肾积水所涉及的范围很大,包括所有由泌尿系统梗阻导致的超声下肾集合系统扩张和继发的一系列改变。
1现阶段胎儿肾积水诊断与治疗存在的问题
胎儿肾积水是由一系列病因导致的以胎儿肾集合系统不同程度扩张为表现的临床综合征,发生率约14%。产科、小儿泌尿外科、超声科医生常常需要面对胎儿肾积水的诊断、评估和治疗,然而目前国际上对胎儿肾积水的诊断与治疗仍有较多争议,争议内容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即诊断标准、梗阻部位、治疗时机、患肾的取舍。胎儿肾积水的B超检查目前尚无统一操作规范,严重影响检查结果对诊断的参考价值;检查结果在不同操作者之间缺乏可比性,影响患者病情的追踪观察与评估。许多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仍有较多困惑,不能够对胎儿肾积水进行科学的产前诊断、评估及指导治疗。
2胎儿肾积水的检查方法
胎儿肾积水B超检查的方法和测量标准尚无统一规范,胎儿超声检查中测量肾集合系统前后径是最常用的评价肾积水严重程度的指标。从孕20周开始,每4周B超查一次,注意观察除肾积水以外的其他B超阳性指征,如肾盏扩张、肾皮质变薄、输尿管扩张或膀胱发育异常等。B超对胎儿肾积水的检查应包括六个部分:保证测量时患者基础条件的一致性;记录清楚检查是在排尿前还是在排尿后;检查肾脏时应包括矢状位与冠状位的检查;注明肾积水为肾内型还是肾外型;测量肾实质的厚度并分清皮髓质的分界,患肾与健侧肾的实质厚度对比;做排尿前后膀胱容量的测定,对比排尿前后肾集合系统分离的情况。以上对指导评估胎肾的发育、出生后患肾感染的可能性、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等有参考价值。
部分胎儿合并存在多系统畸形,建议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及多系统畸形检查。对疑诊为肾囊性变、巨输尿管症、后尿道瓣膜、梨状腹综合征、重复畸形、异位输尿管、输尿管囊肿等病例,进一步行MRI检查。临床诊断为胎儿肾积水的孕妇每4周B超复查一次直至胎儿出生。
本节内容转载自《胎儿泌尿系统疾病释疑》章节内容,经暨南大学出版社授权发布。
想了解更多书籍详情,点击【胎儿泌尿系统疾病释疑】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