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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女人6绝招应对

作者: PCbaby 出处:其他 2012-10-3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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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炉,便引起广泛的关注和热议。其中,最受瞩目的无疑是新婚姻法规定:父母给买的房子由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单方个人财产。然而,在中国的国国情中,婚房由男方购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在解读新婚姻法的过程中,许多人都有了自己的看法跟应对方法。网络上更是各种五花八门的应对攻略,那么,如何应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见招拆招,招招出奇制胜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应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女人必备绝招:

  女人应对新司法解释必看6大绝招

  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多数新人婚房都是由男方购置的国情下,网络上有男人说:“以前结婚买房是坑爹,现在结婚买房是坑丈母娘”。“对付新司法解释,姑娘们和姑娘们的妈,有的是办法。”对此,女人们决定,要hold住感情,也要hold住房子。于是,一个《女人必看6招应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帖子在不少论坛流传,里面可是出了不少狠招。

  出招一:结婚前要求男方先把他妈给的房子卖掉,再买一套,房产证上写上双方名字,不这样办就休想结婚。

  出招二:两人共同买一套,但女方只出卫生间面积的钱,如果以后离婚,女方把卫生间门钉死再离开,如果男方擅自打开,就到法院去告他,他花钱要买回也不卖给他。

  出招三:生了小孩要求男方给予冠姓费用,小孩从女人肚子里生出来,凭什么姓你男的姓,不给巨额冠姓费,小孩就随女方姓。

  出招四:男方父母买的房,内部装修由女的来负责,把里面的水电全改掉,如果以后离婚,这些东西全部拆掉,把水电结构也全毁掉,让你男的以后好受。

  出招五:大不了不结婚,就同居。不想生孩子就不生,想生就生一个,以后双方不再互相喜欢了,如果男方想要孩子就坚决不给他,想要拿房子来换。

  出招六:反正家里没有一样东西是女方的,那么好,女的住一年就把房子破坏一年,以后离婚了房子也卖不出去。就是想卖,女的可以到网上去发帖,说那是个凶宅,发生过凶杀案。

  总结:别忘了,现在中国女的少男的多呢,不来讨好我,你就别想结婚,结了婚也叫你不安生。

  男人接招:来者不拒 见招拆招

  对此,网友“xiyulianxiang”倒是看得比较透。“这是在用调侃的方式宣泄对新司法解释的抱怨与不满,那我就借此思维拆一下招。”前来拆招的男性网友不止他一位,主要观点如下:

  应对一:何必如此麻烦,直接强制他进行更名不就可以了吗?不过,果真如此,我想你们两人的感情已经变质。提醒欲要采取此行动的女同志们,此招风险很大,不保证你们的恋爱就此夭折。

  应对二:这个方法在法院行不通,因为法官判案都会考虑到执行的便利。如果夫妻离婚案中要牵涉到分割房产,一般都是一方得房并给另一方补偿。这种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不太可能出现。

  应对三:孩子一出生就要“巨额冠姓费”,这是夫妻还是做生意的?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怎么能单方面擅自做主呢?

  应对四:此招有点野蛮且失去理智,这东西很容易解决,您怎么毁的,就再怎么装回去,总不至于把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装修公司全毁了吧?

  应对五:很遗憾地告诉您“正中下怀”,不解释,我想大部分男人邪恶地笑了。

  应对六:请问,您的婚姻有意义吗?

  总结:您的思维方式让我莫名地感到悲凉,偏激的思维容易造就杯具的人生。难道您的思想中婚姻就等于财产吗?婚姻是需要经营的,包括物质亦包括感情本身。不要因为一部未必适应在自己身上的法律而整日惴惴不安。

  新婚姻法引来男女大战

  围观网友对此也发出感叹。“等你发现我”说:“为什么新司法解释出台,让人还没结婚就先考虑怎么离婚啊?罪过罪过!”“相思竹”表示可以理解:“没有人结婚时是冲着离婚去的,但是日益升高的离婚率不得不让人担心啊。”

  “chencaocao2011”得出结论:“这就告诉女人,男人不可靠,男人的房也不可靠,女人还是靠自己最保险。”网友“大嘴猴”也说“作为女人一定不要把全部的希望抑或是责任都加付在男人身上,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自立自强的女人更能赢得男人和男方家庭的尊重。”她认为,新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也许会引发传统观念的转变,比如,结婚的房子不一定非要男方提供。她还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结婚时完全可以进行财产公证。这个做法可能会让人觉得婚姻成了一种财产关系。”她说,“但其实只是观念问题,如果女性认为自己是弱势一方,这个办法反而是对自己的有效保护”。

  在西安某保险公司工作的“丝路花语”正和男友挑婚房,男友父母出首付,两人婚后一起供月供。“原来没有想那么多。”昨日她坦承,新司法解释对他们的决定有一定影响。本来婚房只写男友名字,但她也要承担一半的月供,于是提出应该把她的名字加上,“这要求又不过分,他也觉得应该”。

  家住西安东郊的王阿姨虽然是未来的丈母娘,但并不觉得新司法解释是坑丈母娘。她给27岁的女儿准备的嫁妆就是一套房子。“现在很多父母给女儿也会买房子啊,都是独生子女家庭,他们这一代人房子问题解决了,以后的孩子更不愁房子。搁什么年代,结婚也是感情最重要,没有感情为前提的婚姻,出台再多法律都保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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