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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生产前应关注妊高症

作者: PCbaby 出处: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8-05-27 09:11

  妊高症即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20周以后所特有的疾病。其突出表现是高血压、蛋白尿、浮肿,严重者可发展到抽搐、昏迷、心肾功能受损,甚至引起母婴死亡。因此,坚持定期产前检查,关注妊高症的种种迹象很有必要。

孕妇在生产前应关注妊高症

孕妇在生产前应关注妊高症

  孕妇在怀孕早期做第一次检查时就应测量血压,正常时不超过140/90毫米汞柱,且怀孕后每次所测血压与怀孕前的基础血压相比,均不应超过30/15mmHg。到了妊娠2024周,应测平均动脉压狖平均动脉压=(收缩压+舒张压Χ2)/3狚,所得值不应超过85毫米汞柱。此外,还可采取转身试验,即有妊高征倾向的孕妇仰卧时,妊娠子宫压迫腹主动脉使血压升高;而转向左侧卧位时,因为解除了压迫,血压恢复正常。所以,孕妇测量血压时如采取仰卧位。其舒张压较左侧卧位时超过20毫米汞柱,提示该孕妇有妊高症的倾向。

  除了测量血压,孕妇每次产前检查还应完成体重、水肿程度、尿蛋白等项检查。检查中,如果发现孕妇仅在膝以下或踝部水肿,休息之后能够消退,不属于异常;如果每周体重增加超过500克,无明显水肿,说明体内积液较多,称为隐性水肿;踝部及小腿按压后出现凹陷,经休息后不能消退者为(+)水肿;如果水肿向上延伸至大腿,为(++)水肿;(+++)是指外阴和腹部皆有水肿;波及颜面、全身甚至伴有腹水者为(++++)水肿。因此,及时发现病态水肿并给予治疗,是预防妊高症病情发展的重要措施。

  总之,每位孕妇都应关注妊高症,尤其是怀孕前及妊娠早期有高血压、蛋白尿或水肿等征象,或有糖尿病、慢性肾炎等疾病的孕妇更须特别注重产前检查。一般来说,从怀孕4个月开始就应每月做一次检查,一旦出现轻度妊高症兆头,就应及时给予药物治疗,大多数人都能很快恢复;从怀孕7个月起,需要每2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则应每周检查一次。假如出现妊高症的早期征兆没能及时控制,或者有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怀疑是先兆子痫时,必须马上住院治疗,争取减少对母婴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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