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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患泌尿系统疾病的胎儿无须出生后进行治疗,部分可选择在生后的一段时间根据病情变化再考虑治疗,但有一些疾病如重度肾积水、膀胱外翻、后尿道瓣膜等需要在胎儿出生后尽快治疗,且越早效果越好。目前临床上将手术时机分为三类:
(1)急诊手术:如前面提到的重度肾积水、膀胱外翻、后尿道瓣膜以及泄殖腔畸形、尿道闭锁、神经性膀胱等,胎儿都将面临出生后的早期手术,以尽可能地保证新生儿生命的安全或某一器官的最大功能。
(2)延期手术:患肾积水的胎儿在出生后,症状可能继续加重,在观察一段时间后,如果症状加重,则需要通过手术解决;或者为保证肾功能的恢复可先做引流,三到四周后再做根治手术;对于重复肾并伴有肾积水的情况,也可以根据其影响程度决定手术是否延期;患肾囊性发育不良、尿道下裂等的胎儿出生后常无症状,也可延期到半岁或在3岁以内实施手术。
(3)非手术治疗:大多数的肾积水、单纯肾畸形无肾功能障碍者都可以考虑非手术治疗。
这三类手术时机可以相互转化,都需要通过临床动态监测做决定。新生儿手术主要取决于产前诊断对胎儿泌尿系统疾病的风险评估,对于出现严重畸形的胎儿或评估判断病情对各泌尿器官的功能有损害的则需要在手术时机上选择急诊手术。相较其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的处理较平缓,但因新生儿小,许多治疗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手术器械较大),所以常将手术分解成几个步骤,在胎儿出生后只需要进行简单的处理,待新生儿病情稳定后,再在婴儿期进行根治手术。
本节内容转载自《胎儿泌尿系统疾病释疑》章节内容,经暨南大学出版社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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