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高血压首先需要确诊才可以,那么妊娠合并高血压的诊断是什么呢?
妊娠合并高血压病不是一个单独的概念,它包括:孕期高血压,指怀孕诱发的高血压,不伴有蛋白尿,孕期高血压如合并明显的蛋白尿,大于300毫克每升或大于500毫克每24小时,则称为先兆子痫。高血压通常在怀孕二十周后发生,大部分情况下持续产后42天以内。妊娠期高血压的特征是组织器官的灌注不足。
分娩前高未分类的高血压,高血压伴有或不伴有全身表现,应在产后第42天或42天以后再次测量血压,如果高血压已经消失,则归为伴有或不伴有蛋白尿的孕期高血压,若高血压还持续存在,则归为孕前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