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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手抄报:关于尊老敬老的礼俗

作者:佚名出处:其他 2012-10-10 09:33

  尊老敬老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潮汕俗语“尊老有老当”,意思是说一个人只有尊敬老人,自己今后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老人。尊敬老人、赡养父母,形成了一种社会道德规范,与作为伦理观念的孝俗,融化在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血液中。

  老人组

  老人组是流行于潮汕城乡,为老年人的组织和活动场所。解放前,城乡的老人,文化低的多聚集于乡里闲间社馆,文化高的多聚集于书斋,进行娱乐、休息,安度晚年。解放后,间馆、书斋自行消灭,于是老人们就自发组织老人组,遍及各乡各里。老人组一般有固定的房舍,一般开辟于乡村的祠堂里。经费有自筹或由村委员拨给。里面有乐器、书报和具,供老人们随心所用。老人组除作为老人们休闲娱乐场所外,还帮助村里管理市场、调解民事纠纷、倡导和协助修桥筑路造公厕、造林绿化、保护文物等公益事业及主持宗族祭祖宗亲联谊等工作。有些还办理老人保险,规定成员每人每年交纳一定费用,亡故时会给其家属一笔规定的款项,以供贫苦之家办理丧事之用。

  老人节

  广东省于1990年决定每年重阳节为老人节(一个专敬老人、研究老人问题的节日),各地城乡开始有一些集体的敬老活动。每一到老人节,潮汕各地工会及有关单位都会组织老人参加如爬山、旅游的文化活动。有些地方还单独确定老人节。例如潮阳两英镇鹤联村自 1986年始,定每年农历四月七日为老人节。届时海外乡亲纷纷回家扫墓,向村里老年人赠送礼品,与老年人叙旧。村政也在此日召集村中60岁以上的老人到村文化室,向他们赠送礼品,表扬老年人的功德,并与海外乡亲联欢,开展文娱活动。平时,老人们也常到文化室中开展文娱活动。

  父母会

  父母会,又称人寿会,是一种民间慈善组织,流行于潮汕各地。解放前城乡各地闲馆多设有此组织,参加者不分姓氏、贵贱,只要是居住在本地者都可参加。解放后,闲馆消失,父母会多改设于农会小组、农业合作社、生产队、居民办事处等。父母会的规章制度各地有所不同,一般对参加者有以下几条规定:每年要交纳人寿费;会员有人去世,组织提供棺木一具;除新婚未满月者外,余18岁以上的男子有义务参加抬棺、挖圹等丧葬事宜;无依无靠的参加者去世,组织推选一人为其办买、报地头等属孝子做的礼俗。

  食伙头

  食伙头,是潮汕子女赡养父母的一种家庭伦理形式。父母养育儿女成家立业后,儿子轮流供养父母的伙食,叫 “食伙头”或“轮伙头”。轮值日期长短,由兄弟们自行商定,征得父母同意。逢年过节或喜庆日子,兄弟各自请父母团聚。此俗在农村较为普遍,城镇较为少见。现今有工资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多独立生活,或与儿女中的一方共同生活,其他儿女各视自身经济状况出些钱帮助赡养父母,且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倡行,多子现象已较难见到,食伙头之俗也就逐渐转变或消失。

  除上述活动外,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可见到处处都有充满尊老风尚的言行举止。如每当春节,为人子女者,总会送给父母压岁钱,说些“新正如意”、“健康长寿”之类的祝福话;有些人每到星期天请父母轮流食“团圆饭”;有些人组织“全家乐”外出旅游、度假,让父母享受天伦之乐趣;许多单位和个人都尽自己的能力趁节日慰问老人们;民俗中,喜宴要请老人坐首席,吃菜要敬老人吃第一口等。敬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念的一个具体内容,也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一个具体举措,具有长久凝聚力的民俗文化心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潮俗尊老与全民族尊老是一致的,让我们大力倡导尊敬老人、赡养父母的美德,形成敬老尊老的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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