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教 > 手抄报 > 安全手抄报 > 食品安全手抄报 > 正文

食品安全手抄报:中国的食品安全

作者:佚名出处:其他 2016-09-18 11:00

  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说明:

  “质量安全”的字样已经不再使用,使用“生产许可”来替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不包括进口食品。包括3项具体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符合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食品安全手抄报

展开全部内容
制作海报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温馨提示

前往快乐妈咪APP阅读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 确定
编辑推荐
猜你喜欢
看了又看

绑定手机

绑定手机号用来登录和找回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验证码

密码须为8-16个字符的字母数字组合

两次输入的密码不一致

绑定成功

现在您可以畅游太平洋网络旗下的所有网站

3s后窗口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