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种因素易导致高危儿产生
高危儿包括高危胎儿或高危新生儿,是指胎儿或新生儿因本身有生理缺陷或病理改变,或因孕妇有高危因素而严重威胁胎儿(或新生儿)。
孕妇有下列危害因素时易出现高危儿:
1、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以下称妊高征):
病情越重,病程越长,对胎儿危害性越大,围产期死亡率越高。故应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2、心脏病:
心脏病伴心力衰竭是致孕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孕妇心力衰竭往往可引起早产和胎儿缺氧,故应及时积极治疗。
3、糖尿病:
孕妇患糖尿病者,其胎儿畸形率增高,难产多,胎儿围产期死亡率高。在新生儿期,易因早产、窒息、中枢神经创伤、新生儿肺透明膜病等死亡。宫内发育迟缓者,出生后精神和体格发育亦多异常。
4、血型不合:
血型不合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溶血病。若不及时治疗多在围产期死亡,必须在胎儿早期诊断。
5、肝内胆汁瘀积症:
可导致早产及胎儿窘迫,增加围产期死亡率。
6、慢性疾病:
孕妇患慢性疾病,如肾病、心血管病及结缔组织病时,胎儿在宫内生长发育迟缓。
7、遗传性疾病:
孕妇患有遗传性疾病时,约有25%的受精卵在16周内死亡。存活着至少有5%异常,大部分流产和胎儿发育异常与先天性畸形有关。应尽早在胎儿期查出遗传性疾病,确诊后可给予治疗性流产或有效的治疗措施。
8、营养不良:
孕妇营养不良可使胎儿体重减轻,早产儿发生率增加及胎儿急性营养紊乱。在产程内缺氧,出生时瘦而长及宫内营养不良者,在围产期死亡率高,出生后精神运动发育受损和智力低下的发生率高。
9、贫血和出血:
孕妇患有严重贫血,可使胎儿生长迟缓及发生严重的新生儿窒息的危险。孕早期子宫有严重出血或反复出血,可引起流产及早产。孕中与孕末期子宫出血,多数是胎盘早期剥离或前置胎盘,围产期死亡率比同期高7倍。
10、早产、过期产、双胎:
均可使围产期死亡率增加。宫内生长迟缓,围产期死亡率高出正常儿10倍以上。
11、妊娠期感染:
孕早期感染病毒性疾病时,大部分胎儿有畸形,妊娠期患传染性肝炎,早产儿发生率高。
12、孕妇使用某些药物和放射线照射:
易致胎儿畸形、内分泌功能异常、乳齿发育异常、造血功能障碍及早产等。
13、孕妇年龄:
孕妇年龄小于16岁者易患妊娠期高血压、早产或因骨盆过小而难产,年龄超过35岁者胎儿易患遗传性畸形、产前及产程中出血或死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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