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为企业规范用工,为劳动者用工提供了保障条件,特别是在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待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规范,特别是休息休假这方面保障了员工应有的权利,劳动法小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女职工的流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
2、劳险字〔1988〕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新计生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么,在地方计生法规还未修订之前,2016年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全国都有哪些省份已经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关于2016年产假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详情请阅读下文了解。
地方条例未修改前晚婚假应照旧实施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认为这意味着晚婚假的取消。对此,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回应称,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实际上,我国《婚姻法》也涉及“晚婚”,提出“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目前《婚姻法》尚未修改,晚婚的福利并不能说是“取消”了。
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还需看今后各地立法机关是否修订计生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在地方法未做明确修改之前,均应执行此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改变。
精彩推荐:
hCG | 产假 | 血压正常范围 |
唐氏筛查 | 羊水指数 | 胎盘成熟度 |
生育保险 | 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 中期唐氏筛查最佳时间 |
您好,孕妇如果是属于合法生育的话,不管是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是可以享受产假的,假期都是至少98天,包括15天预产假。如果是剖腹产的话,假期增加15天,即是113天。如果您是属于晚育的情况,一般可增加30天的产假,但具体情况要视乎当地的规定。
副主任医师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您好,我国规定,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直至产后两个半月,如果孕妇属于晚婚晚育者,产假可长达四个月。已婚妇女满24岁才生育第一胎属于晚育的情况,产假可增加30天,但各地规定的晚婚晚育产假有所不同。第一胎顺产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为98天,剖腹产为113天。如果是多胞胎,则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产假。
副主任医师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绑定手机
绑定手机号用来登录和找回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验证码
密码须为8-16个字符的字母数字组合
两次输入的密码不一致
绑定成功
现在您可以畅游太平洋网络旗下的所有网站
3s后窗口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