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生受孕“十避”
优生学家认为,夫妻在受孕前和受孕时的心理与生理必须处于健康状态,有一个适宜的环境和良好的条件。因此,准备受孕的夫妇应该避免如下不利于优生的因素。
一、避免“喜上喜”。
即不要在新婚时马上受孕。男女婚事时,身体一般处于过度疲劳状态,加之新婚夫妇性生活频繁,影响到清子的质量与卵子的状态,故应该在婚后的一段时间后再受孕。
二、避免中途中孕。无论是蜜月旅游或是其他旅游,都要做好避孕措施,因为在旅游途中生活没有规律,饮食营养不足,很难保证精子与卵子处于最佳状态。
三、避免春天孕。医学家表明,孕后头三个月,若患病毒感染疾病,最易使胎儿发生畸变;而春天三月正是病毒猖獗之时,故避之为妙。
四、避免高龄孕。女性35岁以后受孕,不但难产的机会大大增加,发生染色体畸变而导致畸形婴儿的机会大大增加。女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5-30岁。
五、避免触毒物。放射线和其他有毒物质对生殖细胞有很大的不良影响。从事放射线工作者,最好离开岗位四个月后再受孕。从事有毒物质者,也要离开岗位一个月再受孕。
六、避免烟酒害。烟中的尼古丁与酒中的乙醇可直接损害精细胞与卵细胞。不但女性不要吸烟饮酒,丈夫也不要吸烟饮酒。
七、避免病中孕。疾病可影响母体体质和受精卵的质量及宫内着床环境;患病期间服用的药物也可能对优生不利。因此,夫妇双方有人患急性病需要等病愈后再考虑受孕;患慢性病者体质基本恢复并征求医生的意见后再作决定。
八、避免药后孕。此处主要指停止服避孕药后马上怀孕,长期口服避孕药的女性,由于药物对生殖细胞的影响,易于排出不良卵子,故至少要等停药后二个月,一般主张半年后再要孩子。
九、避免术后孕。在早产、流产、人工流产或葡萄胎后受孕,更是优生之大敌。刚动过手术,宫内尚未完全恢复,马上受孕,对胎儿与母体均不利。另外,葡萄胎患者,为了便于及早发现恶变,等观察二年之后才能再受孕。
十、避免悲中孕。母亲在情绪压抑时受孕,对孩子将来的情绪也有不良影响,甚至造成早产、流产等。
总之,受孕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三”,而是蕴藏着丰富的科学道理在里面。只要避
免上述不利于优生的因素,就能生育出聪明健壮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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