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教 > 性格心理 > 正文

潮流爸妈拼养孩子的N个意外收获

作者: PCbaby 出处:pcbaby 2012-07-23 15:50
1“拼养”给孩子带来的变化回顶部

  暑假到了,有不少家庭组成一个个小圈子,将几家孩子集中起来,由每家大人轮流照看,这就是传说中的“拼养”孩子。这些年轻的父母为什么喜欢“拼养”?“拼养”能给孩子带来什么?“拼养”有什么利弊呢?

  所谓拼养孩子,是指部分地域邻近的父母,为了照看孩子方便,组成一个互助群体,轮流照看小孩。拼养孩子在日本较为普遍,但和中国不同,日本式拼养一般是多位父母在一起照看,而非轮流,以便交流心得及相互帮助。

图片来源于太平洋亲子网
图片来源于太平洋亲子网

事例一

  “拼养”让父母省事不少

  多多的父母都不是新潮的人,不过因为多多,他们在“拼养”上新潮了一把。

  多多5岁,家在大北社区,同社区里的泡泡也5岁。

  于是,两个小孩的“拼养”就显得顺理成章了。多多妈从暑假一开始就将她天天送到泡泡家。

  “幼儿园放假,孩子没地方去,‘拼养’解决了这个难题。选择同个小区是为了方便,孩子抱来抱去,都不用出小区,省了很多时间。”多多妈说,也有住其他小区的父母想和她“拼养”孩子,但去一趟要走上20分钟,麻烦。

  泡泡妈是小学教师,暑假在家照顾孩子,她说:“多多的到来给他们带来了不少欢乐。两个孩子同岁,玩起来比较合拍,偶尔小小地吵一架,会很快和解。”

事例二

  “拼养”让孩子发生变化

  贝贝,一个甜美可爱的女童,6周岁,家住大北社区。暑假里,她几乎每天都会迎来一个叫小宝的小男孩。

  小宝4岁,父母要上班,白天就把他“托付”给贝贝妈,贝贝妈在家专职照顾贝贝。

  “我们两家本来就熟,以前常带小宝去找贝贝玩,两人早就是好朋友了。”小宝妈说。

  过去20天里,除了周末和家人团聚,其他日子,小宝白天都和贝贝在一起。贝贝画画,小宝会在一边看,或者干脆也拿起笔,学着画。

  小宝妈发现,小宝在贝贝的影响下,有了变化。“小宝现在吃饭吃得有板有眼,学贝贝的样子,吃饭时间一到,就早早坐好,还会自己动手吃。以前吃饭很不正经,吃一顿要一个小时。”

  贝贝则因为有了个“弟弟”,慢慢形成了帮助和关心他人的习惯。

  现在,两人感情好得不得了。

2“拼养”适合几岁的孩子回顶部

事例三

  孩子有了玩伴和吵架对手

  玲玲6岁,乐乐5岁,家都住高教社区,也“拼养”在了一起。

  在乐乐家,玲玲正看电视,很入神,乐乐想一起玩玩具车,就把电视关了。玲玲很生气,两人争了起来。

  眼看一场战争就要爆发。乐乐妈在旁,没有上前劝架,静观其变。

  玲玲说:“我们背唐诗比赛吧,谁赢了就听谁的。”乐乐应和:“比就比,我一定赢!”

  两人开始背诗歌,你背你的,我背我的。背到后来,两人哈哈大笑。

  玲玲妈事后知道了,说:“小孩吵起来,我在的话,会马上阻止,教育她们不要因为小事争吵。”

  而乐乐妈认为,孩子争吵是正常的,应该让她们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家长(微博)如果管太多,可能会破坏孩子解决问题的一个机会,遏制孩子沟通能力的养成。

图片来源于太平洋亲子网
图片来源于太平洋亲子网

   心理专家:“拼养”有益能力培养,但3岁以下不宜

  有心理专家认为,“拼养”有益于孩子的能力培养和性格塑造,但3岁以下的孩子不宜“拼养”。

  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李梅老师说,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邻里又相互隔绝,“拼养”可以弥补这代孩子没有兄弟姐妹的遗憾。利用孩子与同伴的群体互动,可以培养孩子与人交往和合作的能力,对性格养成也有好处。

  “不过,在‘拼养’中要注重公平,家长不能有偏心,对待别人的孩子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则去约束他们。另外,‘拼养’的孩子年龄不宜过小,最好不要小于3岁,太小的孩子去别人家,心理不适应陌生环境,他们最需要安全感。”

 

3“拼养”孩子的风险所在回顶部

   律师:“拼养”也有风险,建议先签协议书

  “拼养”,有时会有意外发生,该怎么处理呢?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说,“拼养”的风险,主要是“拼养”过程中因家长疏忽导致孩子受到伤害,如意外受伤、孩子打架等。

图片来源于太平洋亲子网
图片来源于太平洋亲子网

  李律师提醒,在“拼养”过程中,被监护人(孩子)侵害他人的,由监护人(通常为家长)承担责任,但被委托人(受托的家长)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同理,如果孩子受到侵害,由直接侵害人承担责任,被委托人在有过错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拼养”前,家长可以考虑签一份“拼养”协议书。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他人家里受损害时的责任处理情况。

  尽管法律规定在行为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小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容易受伤的主体,在某些情况下受损害很难认定照看人的过错。因此,在拼养期间看护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小孩人身受到损害难以追偿。

  由于孩子较多,在玩耍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损伤,稍有不慎就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如果照看孩子的年轻父母因一时疏忽导致损害发生,根据过错责任原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更多精彩内容推荐

  别让这4件小事毁了宝宝的聪明>>>

  解析:宝宝喜欢打人的4大真相>>>

  你把孩子的童言稚语当真了吗>>>

展开全部内容
制作海报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相关文章
温馨提示

前往快乐妈咪APP阅读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 确定
编辑推荐
猜你喜欢
看了又看

绑定手机

绑定手机号用来登录和找回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验证码

密码须为8-16个字符的字母数字组合

两次输入的密码不一致

绑定成功

现在您可以畅游太平洋网络旗下的所有网站

3s后窗口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