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明《帝京景物略》载:“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担提尊榼,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也。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园圃,列坐尽醉。”
其实,扫墓在秦以前就有了,但不一定是在清明之际,清明扫墓则是秦以后的事。到唐朝才开始盛行。《清通礼》云:“岁,寒食及霜降节,拜扫圹茔,届期素服诣墓,具酒馔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树,剪除荆草,故称扫墓。”并相传至今。
清明祭扫仪式本应亲自到茔地去举行,但由于每家经济条件和其它条件不一样,所以祭扫的方式也就有所区别。“烧包袱”是祭奠祖先的主要形式。所谓“包袱”,亦作“包裹”是指孝属从阳世寄往“阴间”的邮包。过去,南纸店有卖所谓“包袱皮”,即用白纸糊一大口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用木刻版,把周围印上梵文音译的《往生咒》,中间印一莲座牌位,用来写上区号亡人的名讳,如:“已故张府君讳云山老大人”字样,既是邮包又是牌位。另一种是素包袱皮,不印任何图案,中间只贴一蓝签,写上亡人名讳即可。亦做主牌用。关于包袱里的冥钱,种类很多。
扫墓清明祭祀的参与者是全体国民,上至君王大臣,下至平头百姓,都要在这一节日祭拜先人亡魂。从唐朝开始,朝廷就给官员放假以便于归乡扫墓。据宋《梦粱录》记载:每到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墓,以尽思时之敬。”参加扫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数,往往倾家出动。这样清明前后的扫墓活动常成为社会全体亲身参与的事,数日内郊野间人群往来不绝,规模极盛。
清明祭祀在清明前后,各地有所差异。旧时,北京人祭扫坟墓不在清明当天,而在临近清明的“单日”进行。只有僧人才在清明当天祭扫坟墓。浙江丽水一带则在清明节的前三天和后四天的范围内扫墓,称为“前三后四”。在山东,旧时,多数地区在清明当天扫墓,少数地区如诸城,在寒食这天扫墓,有些地方在清明前四天内扫墓;现在,一般都在清明这天去扫墓。晋南人则将扫墓的时间分为两次。一次在清明前几天,是各家分头去扫墓。第二次是在清明当天,一个村里同姓的各家派出代表,同去墓地祭祀共同的祖先。上海人扫墓时间,新坟旧坟有别。凡是新近过世的,过了七七四十九天而没做过超度法事的,要在清明节这天请僧道诵经做法事或道场。如果是老坟并已做过法事或道场,扫墓不一定在清明当天,可以前后放宽些,但不能超出前七天后八天的范围,俗谓:“前七后八,阴司放假。”意思是过早或过迟都会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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