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深圳国家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成为禁止吸烟场所。可是,在不少场所还是可以看到有个别人并不遵守条例规定,毫不避讳地吞云吐雾,而周围的人则吸着二手烟眉头紧锁。禁烟不能成为一纸空文、要坚持要成效,更要培养市民养成自觉禁烟的好习惯。
是否抽烟虽是市民的个人生活习惯,但是否在公共场合抽烟则是公民素质的体现、关系到一种道德约束,如何不让禁烟条例雷声大雨点小?公共场所禁烟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市民的共同努力。
政府相关职能除了制定条例、罚款、加大执法力度以外,应该承担起给市民普及条例的责任,如在公交路牌、地铁站厅等公共场所张贴海报、标志,或举办相应市民乐于接受的讲座等,同时做好相关教育工作,不忘青少年的力量,发展小小监督员,让孩子去影响大人。此外,学习其他国家、城市的优秀禁烟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刚柔并济地给市民输入自觉禁烟正能量。
宣传媒体也应该起到普及条例、舆论引导的带头作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正面反面多角度的新闻报道、视频图文的多种宣传、微博微信客户端的移动推广,让市民不仅知道禁烟条例的实行、吸烟的危害,更能持续关注禁烟条例的最新动态。
作为市民自身,吸烟不吸烟都应该成为一名禁烟义工,提醒自己、监督他人。吸烟不仅对市民自身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让不吸烟的人吸到二手烟更是一种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自觉禁烟或者去可吸烟区域吸烟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尊重他人、为他人负责的表现。
吸烟的市民应该多培养其他健康的休闲娱乐习惯,多做运动、多阅读,多参与城市里优秀的公益文化活动,不仅提高自身素质修养,同时还陶冶情操。加入自觉禁烟的行列,让禁烟成为一种生活文明习惯,还给自己一份健康、还给禁烟场所一片清新的空气,换回他人肯定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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