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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手抄报:查处违禁农药如何问责

作者:佚名出处:其他 2014-06-03 11:30

  一菜农在种植大过程中,为灭害虫,擅自在大葱上喷洒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190倍。近日,南阳市镇平县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姜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5000元。

  各种农药超标、违规使用,正在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之祸。尽管滥用农药行为早成舆论口诛笔伐的众矢之的,但却很少看到有谁因此而获罪领刑。从这种角度来看,这起因滥用农药而获刑的案件颇具标本意义,由此释放出的信号是,违规滥用农药行为本身已经涉嫌犯罪。在滥用农药现象屡禁不止的社会背景下,严厉追究法律责任无疑是正本清源的第一步。

  不过,倘若从实际效果来看,严厉判罚一个老农,恐怕未必足以杜绝滥用农药现象。其实,此次严厉判罚不过是始于农业局工作人员的一次偶然发现,在这种挂一漏万式的责任追究机制中,严厉判罚旨在发挥震慑作用,但却未必奏效。原因很简单,一方面,多数农民因受知识平的限制,未必知道自己使用的是什么农药;另一方面,即使一些农民知道农药有毒,却难以找到行之有效的替代品。对于农民来说,能有效灭虫的农药才是他们需要的,至于农药的学名和成分,多数人并不关心。正因为如此,多数人购买农药时只说要杀什么虫,农药经销商的推荐往往就是他们最终的选择。很显然,如果只问责违规用药的农民,而放过违规销售的经销商,滥用农药现象很难因此而绝迹。

  统计资料显示,国内消费者每年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超过10万人。实际上,在违禁药品泛滥的过程中,深受其害的不只是消费者,作为最初的接触者,农民本身也是受害者。如果说农民青睐剧毒农药是出于对效果的追捧,经销商违规销售此类农药,则单纯出于对利益的追逐。尽管农民可能会对农药成分不甚了解,但经销商不可能对违禁农药一无所知,更为重要的是,相比起普通农民游兵散勇式的违规用药,手握大量货源的经销商才是最大的“毒源”。剧毒农药有禁不止的背后,是一条完整的违规生产销售链,如果能从源头堵住剧毒农药的生产和销售,即使农民有心购买恐怕也无从购得,如此一来,违禁农药何至于泛滥成灾?

  事关公共安全,严格执法本身无可厚非,不过,责任追究显然不能止于违规用药的农民。一个违规用药的农民,其所污染的不过是数亩蔬菜,但是违规销售农药的经销商,其手中的违禁农药又将造成多大的影响?更进一步说,那些无视禁令一心追逐利益的生产厂家,又该对公共安全构成多么巨大的威胁?

  从某种程度上说,违禁农药的泛滥正是因为背后存在完整的生产销售链,农民虽然是直接使用者,但却显然处在利益链的最末端。以此而论,严惩违规用药者当为制度究责的起点,而不是终点——这个农民是从哪里购买的农药,这些农药又是在哪里生产的?如果每次类似案件发生,都能顺藤摸瓜倒查利益链条,并依据社会危害的轻重量刑判罚,则有助于铲除违禁农药,从而真正维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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