崭新的橙黑大书包下是他仰面肿胀的尸体,异乡广州,陌生广从路上的干涸水沟,3岁的广西贵港“重症甲流”男孩周鸿都在这里走进公众视野。
男童被弃前病情危重
9日下午1时许,在广州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附近北二环桥底的一条排水沟,有人发现了一具男童尸体。现场,白云区疾病防控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消毒作业。男童尸体被一床被子盖着,放在干涸的排水沟内。从裸露部分看,男童的皮肤有些红斑和肿胀,头发凌乱。尸体周围散落着一些衣物和一个红黑相间的行李包。当晚,穿戴防护服的殡仪馆工作人员将尸体和现场遗落的行李物品一并拉走。
10日,广州市卫生局通报称,这名3岁的男性患儿叫周鸿都,籍贯广西贵港,出生于广州,死前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某村。11月26日,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当天于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医。12月3日,病情加重,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络报告为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例,并按规定转至广州市儿童医院救治。
“三个亲戚”行踪不明
周氏夫妇一直否认自己跟小孩出院有关。11日中午,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周氏夫妇有最新说法,他们称孩子是“三个亲戚”带走了,三个亲戚中有小孩父亲的“哥哥、叔叔、堂叔”等。但至下午,夫妇俩无法提供所谓的“三个亲戚”的具体行踪。警方已部署警力全力查找。
周氏夫妇向警方表示:“(出院通知书)字是我签的,但人不是我带走的。”他们称孩子是三名亲戚带走的。
根据周氏夫妇被带回派出所后的表现,有警方人士认为比较反常。他们首先是否认自己从医院领走小孩,并拒绝透露是谁领走的,过了一段时间后,又称孩子是三个亲戚领走,但同时拒绝透露亲戚行踪。
谁来负责?负什么责?
目击者罗伯描述,孩子是从市儿童医院的后门推出,被三男子硬塞进一个背包内带走。而市儿童医院连日来一再向外界坚称,周鸿都从该院离开时还仍然活着。
如果罗伯看到的这个小孩是周鸿都,一个活着带病的三岁小孩被强行装进一个近乎完全密封的背包内,存活下来的几率几乎是零。
相关部门人士称,如果孩子是活着出医院;而因被捂在背包内死亡,三名将孩子带走的男子将涉嫌杀人罪,要承受刑法制裁。
而家属方则连日来向外界表示,孩子在被带出医院之前已经死亡。孩子的大伯周长先称,孩子带出医院时,身上都已发出臭味。
相关部门人士称,根据我国法规,甲流被国家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因甲流而死的患者遗体应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家属不能私自带走遗体;医院更不能对家属这种要求进行私自放行。
如果孩子在出医院之前已经死亡,医院私下将遗体任由家属带离医院,甚至让家属签署一份“离院证明”,医院同样要受到相应法规的制裁。
父母称“自己没将孩子带出医院”
记者了解到,收治过周鸿都的医院表示,夫妻俩是在签过同意书后领走孩子的。但记者了解到,夫妻俩昨日在派出所否认了这一说法。
“到派出所后,夫妻俩的态度都很模糊,他们否认是自己把孩子带出医院的。但其他的不肯说更多。”警方有关人士透露,周长军夫妻俩至今对“知不知道孩子已经死亡”这个问题,都不肯正面回答。“但是在说到孩子死亡问题时,夫妻俩明显面露悲伤。”
截至昨晚10时许,记者再次确认,夫妇俩依然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没有回家,而他们仍然不肯透露更多情况。白云警方表示,此案件仍旧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正在抓紧时间核实周长军夫妇及医院方面提供的信息,并对此案做详细调查。”警方有关人士说。
周鸿都的父母并没有回到广西贵港老家,而是仍然生活在广州,目前已经被警方带走调查。消息还透露,他们的家就在白云区石马村桃源南中街的一条巷子里。记者随即前往石马村了解情况。
石马村位于机场高速和广从公路中间,村子很大。记者来回找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桃源南中街一巷”。
桃源南中街一巷是一条看起来比较新的巷子,周围都是六七层的民宅,22号是一幢六层的民房。周长军究竟住在哪?经一个中年男子“指点”,记者来到四楼,发现唯一的门敞开着,里面有十几个打工仔模样的男男女女,正围坐在两张桌子边吃饭。看见记者,他们只是稍稍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吃饭,面无表情。
记者观察发现,这套房子的面积约有100平方米,三室一厅,外加厨房和洗手间,几乎没有什么值钱的家具。有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周鸿都的父亲周长军和爷爷周水德都住在22号楼,他们老乡有十几个人,三层和四层都是他们住的。邻居告诉记者,十几个人中上了年纪的就是周水德。
果然,记者在房间里发现了一位头发微微灰白的长者,他正一个人在卧室里抽烟,眼光显得抑郁迷离。记者试图上前与其聊天,可他见状即起身出门。无论记者怎么问,他总是说一句话,“我听不懂你讲话,怎么和你聊呢”。记者几次想核实他的身份都没能成功。
据知情人讲,周水德今年55岁,和儿子周长军都来自广西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也有街坊透露说,周长军和父亲周水德住在22号楼,而他的妻子并不住在这里,被弃男童周鸿都也没来此地住过。石马村卫生站的医生称,没有为一个叫周鸿都的孩子看过病。
男童未死弃置 属间接故意杀人
弃置孩子的周长军夫妇,又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伟。
遭弃前,如果孩子没死
何伟律师表示,如果父母在孩子未死亡的情况下将其遗弃并导致孩子死亡,应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从周鸿都的情况看,家人并没有将孩子遗弃在医院、救护站等地方,而是放到了距离住址十多公里外的水沟中,已经不希望孩子存活,因此怀有主观上的故意。
何伟介绍说,周鸿都父母的行为并不适用《刑法》第261条的遗弃罪,周鸿都被弃置是一时所为,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论处。何伟表示,从过往案例看,此类案件的判定会因公检法机关的介入情况产生不同结果。
遭弃前,如果孩子死了
何伟称,如果周鸿都是在死后被弃置的,则当事人不会触犯《刑法》,因为没有对称的罪名。《刑法》中只有侮辱尸体罪,而没有弃置尸体罪。
就重症甲流男童惨遭弃尸水沟一事,广州市卫生局和广州市儿童医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卫生部门表示,由于甲流已经作为乙类传染病管理,医院无权强制隔离患者。目前其确切死因仍有待调查。
欠费六千 尚未催缴
儿童医院副院长龚四堂称,入院时周鸿都呼吸急促、血氧饱和量低、心率快、反应差,当时就上了呼吸机,并且接受抗感染、纠正贫血等治疗,入院的初步诊断是甲流、急性支气管肺炎、呼吸衰竭、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到了第二天,他在呼吸机帮助下血氧饱和度已经维持到正常水平,胸片显示肺部大片感染,给予达菲等药物治疗。到了12月5日、6日两天,他的病情进入危重状态。根据通报,在12月6日,周鸿都的家属共10多人来到医院,先后两次提出放弃治疗,自动出院。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熊远大表示:“医院反复劝阻,告知患儿病情危重,患儿家长仍然坚持要求放弃治疗。据我所知,医生在劝说过程中曾经说过‘我们医院是治儿科最好的医院,你不可能转到更好的医院了’。但在家长坚持下,周鸿都在6日晚11时出院。”
据了解,周鸿都在儿童医院住院四天的费用共19000多元,出院时欠费6208元,卫生局和儿童医院都称医院没有在费用方面给家长任何压力,出院时也没有要求收取欠费。院方还表示,出院当天下午4时还给周鸿都输了血浆。
死于甲流?尚待调查
龚四堂介绍,患儿的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需要长期甚至终生治疗,患儿已经发病三个月,在别的医院进行了两个月的激素治疗,“入院时有明显的‘满月脸’,长时间使用激素已使他免疫系统功能低下”。熊远大则表示,“家长有可能担心今后该基础性疾病及后遗症的治疗还需要较长时间和费用,所以坚持放弃治疗。”
据悉,男童的死因究竟是紫癜、肺炎还是甲流,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市卫生局和儿童医院均表示,男童出院当天上午所做的甲流病毒核酸测试结果为阴性,显示病毒传染性降低,但按照规定,连续两次咽拭子测试为阴性才可以算痊愈,“本来应该7日上午做第二次测试,但还没来得及做就已经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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