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己在挂别人的点滴药
房女士是一个在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宏畔社区打工的外地打工妹,目前已经怀孕两个月。1月27日下午,她因身体不适到宏畔卫生院(宏畔社区卫生服务站)挂点滴。
下午4时30分许,在挂第二袋点滴输液袋时,房女士在很偶然抬头看时,突然发现自己在挂的点滴输液袋上写的居然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自己挂的居然是人家的药水,医院“张冠李戴”了。
房女士赶忙叫来医院当班的护士,将点滴输液袋换下来。
内含药物有较强致畸作用
后来,经院方了解,原来是当天下午当班的护士在为房女士换药包的时候,错拿了其他病人的点滴输液袋。
而且,院方还告诉房女士一个惊人的消息:这袋别人的点滴输液袋里面含有0.5克的孕妇禁用药物利巴韦林。
2月3日下午,宏畔卫生院院长胡正方在采访时称,利巴韦林对孕妇是否真有副作用,有多大的副作用,在医学界临床上至今没有做过实验,也没有这方面的报道,但既然药品厂家在产品说明书上特别注明“孕妇禁用”,医院方面处于慎重起见,还是告知了房女士。医院方面是这样对房女士说的:这药不一定对小孩有影响,但也可能有影响,安全起见,最好还是不要这个孩子了。
仔细查看了利巴韦林的说明书,发现上面有这么两句话: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为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即将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大剂量应用(包括滴鼻在内)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者)可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医院承认错误并愿意赔偿
这起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医院当天下班以后了(医院下午4时下班),所以,院长胡正方不在医院。第二天,房女士来到医院讨说法。
院长胡正方向她谈了医院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观点:医院一年到头难免会出差错,但医院也极力避免自己出差错;医院承认自己的错误。
据胡正方院长2月3日下午向记者介绍,事故发生后,他也马上向那天当班的护士卫娣了解情况和事故发生的原因。“她只是哭,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哭”。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这位名叫卫娣的护士对别人说:“我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发现不对的时候就立即停止输液了”。
“她是大专毕业,参加工作已经4年,是执业护士。”胡正方院长介绍这位出差错的护士。
在双方协商时,胡正方院长向房女士谈了院方的一套解决方案:假如要这个胎儿的,胎儿生下来之后,如果有什么不对,经专家鉴定确实是因为这次事故造成的原因,那么院方愿意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假如想做人流不要胎儿的,那么包括人流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道义上的补偿费等在内,医院方面愿意一次性给予1.5万元钱。
孕妇愤而提出巨额赔偿被拒
医院方面提出的这个方案遭到了房女士一口拒绝。她说:“就算要人流,能保证下一次肯定有小孩吗?”房女士直接提出了要求25万元的巨额赔偿条件。医院方面也断然拒绝了这个谈判条件。
后来,双方又进行了几次谈判。
胡正方院长说,事故发生后,他马上向余杭区卫生局派驻塘栖镇分机构--余杭区卫生局塘栖管理站的赵站长作了汇报。
2月1日,在余杭区卫生局塘栖管理站赵站长的主持下,双方又开了一次协调会。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房女士最后扔下一句话:少于20万元,免谈!
医院方面认为,既然这样那没法谈了,大家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了。
医护人员称是“小题大做”
在接受采访时,胡正方院长说,最后双方协商不欢而散时,他曾遭房女士的“恐吓”:你这个春节别想好过。
“她就是想敲诈我们。”胡正方院长说。
对于当班护士卫娣,胡正方院长说,他已经对她进行了严肃批评,等这件事情最后结果出来后,再考虑对她做进一步处理。
看到有记者来采访,这家卫生院一位名叫沈炳松的医生对记者说:小题大做,很小的一件事,很普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