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10点左右,45岁的万广祥被一两吨重物压伤左下肢,造成左下肢疼痛、畸形、活动受限。当天中午11点58分,万广祥从虎门医院转入太平人民医院。因病情危重,20分钟后随即开始手术,一直到晚上10点手术才做完并转中心ICU 进一步治疗。随后,万广祥一直住在ICU,2012年2月3日晚上7点45分,他的心跳停止,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认为整个手术的过程中存在评估不足、医院操作失误等过错,医院应负全责。张女士称,除了医院承担善后费用、所有医疗费用之外,还要求参与手术的四名医生每人支付100万元,其余辅助手术医务人员8人每人支付50万元,共计支付800万元。“老公是家里赚钱的人,两个小孩读书,我也没办法,要求这么高的赔偿就是要惩罚这几个人”。
从万广祥死亡开始一直到2月5日下午记者采访时,这起医疗纠纷还在继续。万广祥家属在和医院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采取医院大堂门口、急诊科门口摆香炉点蜡烛、烧纸钱及拉横幅等措施来向医院施压。
对于家属质疑手术出现重大过错,太平人民医院回应称, 医院一直很重视病人,曾多次邀请专家过来会诊且每天联合查房确定治疗方案。但医院也承认存在的问题:一是术前告知不够充分;二是术前、术中评估不够完善;三是术中情况与家属沟通不足。
医疗纠纷中医生该不该承担责任?
800万元赔偿金可不可能拿到呢?广东格雷兄弟律师事务所徐洪辉律师称,800万元赔偿金太高,不可能拿到这么多。据其称国家对医疗纠纷赔偿有很明确的规定,就他所知已经赔付的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最多没超过100万元。
同时,徐律师表示,医生在治病时执行的是职务行为,就算是有纠纷,医院也是第一责任人,而不是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