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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医疗机构推先看病后付费

2012-03-27 15:14 佚名

  “多亏了新政策,我老伴才及时住上院”。日前,在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住院大楼的病房里,来自河南嵩县的张大爷高兴地向记者讲述了新模式带给他的惊喜。
 
  原来,几天前,张大爷从县城带老伴来中心医院看病,医生告知需要住院治疗,当他正为来时未带够钱而发愁时,医生告诉他,现在洛阳市20家医疗机构启动了“零押金”即“先看病,后付费”就医模式,患者住院不用交押金,出院时结清自付费用即可。
 
  为缓解老百姓“看病难”问题,洛阳市鼓励引导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的这项改革,实施范围涵盖所有医院临床科室,主要针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以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如遇到濒危、危重等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和“三无”(暂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患者,则不受任何限制,医院随时开通“绿色诊疗通道”进行救治;当患者脱离危险期后再核实其身份等资料,确定是否纳入“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
 
  “先看病,后付费”的具体运作方式为:患者住院实行“零押金”,入院时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本人医保证(卡)或新农合证及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交由住院处或科室保管,出院时缴纳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即可。
 
  各医院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对住院期间医疗费用金额较高患者实行分段结算。病人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困难证明,并加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后,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洛阳市卫生局负责人说,新模式的推行对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起到很大作用,在医护人员精细化服务管理上,比如在自费药和价格比较昂贵检查项目的使用上,主治医生要事先和病人沟通,经过病人签字同意后才可使用,这既尊重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规范了医护人员的诊疗行为。此外,“先看病,后付费”模式不仅不会降低医院的经济效益,反而会使效益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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