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表内容:
1、抑郁情绪 选择以下1~4分。
(1)只在问到时才诉述;
(2)在访谈中自发地表达;
(3)不用言语也可从表情、姿势、声音或欲哭中流露出这种情绪;
(4)患者的自发言语和非语言表达(表情、动作)几乎完全表现为这种情绪。
2、有罪感
(1)责备自己,感到自己已连累他人;
(2)认为自己犯了罪,或反复思考以往的过失和错误;
(3)认为目前的疾病,是对自己错误的惩罚,或有罪恶妄想;
(4)罪恶妄想伴有指责或威胁性幻觉。
3、自杀
(1)觉得活着没有意义;
(2)希望自己已经死去,或常想到与死有关的事;
(3)消极观念(自杀念头);
(4)有自杀行为。
4、入睡困难 初段失眠。
(1)主诉有入睡困难,上床半小时后仍不能入睡。(要注意患者平时入睡的时间);
(2)主诉每晚均有入睡困难。
5、睡眠不深 中段失眠。
(1)睡眠浅,多恶梦;
(2)半夜(晚12点钟以前)曾醒来(不包括上厕所)。
6、早醒 末段睡眠。
(1)有早醒,比平时早醒1h,但能重新入睡(应排除平时的习惯);
(2)早醒后无法重新入睡。
7、工作和兴趣
(1)提问时才诉述;
(2)自发地直接或间接表达对活动、工作或学习失去兴趣,如感到没精打彩,犹豫不决,不能坚持或强迫自己去工作或活动;
(3)活动时间减少或成效下降,住院患者每天参加病房劳动或娱乐不满3h;
(4)因目前的疾病而停止工作,住院者不参加任何活动或没有他人帮助便不能完成病室日常事物(注意不能凡住院就打4分)。
8、阻滞 指思想和言语缓慢,注意力难以集中,主动性减退。
(1)精神检查中发现轻度阻滞;
(2)精神检查发现明显阻滞;
(3)精神检查进行困难;
(4)完全不能回答问题(木僵)。
9、激越
(1)检查时有些心神不宁;
(2)明显心神不宁或小动作多;
(3)不能静坐检查中曾起立;
(4)搓手、咬手指、扯头发、咬嘴唇。
10、精神性焦虑
(1)问时诉述;
(2)自发地表达;
(3)表情和言语流露出明显忧虑;
(4)明显惊恐。
11、躯体性焦虑 指焦虑的生理症状,包括:口干、腹胀、腹泻、打嗝、腹绞痛、心悸、头痛、过度换气和叹气,以及尿频和出汗。
(1)轻度;
(2)中度,有肯定的上述症状;
(3)重度,上述症状严重,影响生活或需要处理;
(4)严重影响生活和活动。
12、胃肠道症状
(1)食欲减退,但不需他人鼓励便自行进食;
(2)进食需他人催促或请求和需要应用泻药或助消化药。
13、全身症状
(1)四肢、背部或颈部沉重感,背痛、头痛、肌肉疼痛,全身乏力或疲倦;
(2)症状明显。
14、性症状 指性欲减退,月经紊乱等。
(1)轻度;
(2)重度;
(3)不能肯定,或该项对被评者不适合(不计入总分)。
15、疑病
(1)对身体过分关注;
(2)反复考虑健康问题;
(3)有疑病妄想;
(4)伴有幻觉的疑病妄想。
16、体重减轻
(1)按病史评定:①患者诉述可能有体重减轻;②肯定体重减轻。
(2)按体重记录评定:①1周内体重减轻超过0.5kg;②1周内体重减轻超过1kg。
17、自知力
(1)知道自己有病,表现为忧郁;
(2)知道自己有病,但归咎伙食太差,环境问题,工作过忙,病毒感染或需要休息;
(3)完全否认有病。
评定方法:
HAMD大部分项目采用0~4分的5级评分法。各级的标准为:(0)无;(1)轻度;(2)中度;(3)重度;(4)极重度。少数项目采用0~2分的3级评分法,其分级的标准为:(0)无;(1)轻~中度;(2)重度。
结果判定:
(1)总分超过24分为严重抑郁,超过17分为轻或中度抑郁,小于7分无抑郁症状。
(2)因子分:HAMD可归纳为7类因子结构:①焦虑躯体化:由精神性焦虑、躯体性焦虑、胃肠道症状、疑病和自知力等5项组成(即10、11、12、15、17项);②体重:即体重减轻一项(第16项);③认知障碍:由自罪感、自杀、激越等组成(2、3、9项);④阻滞:由抑郁情绪、工作和兴趣、阻滞和性症状等4项组成(1、7、8、14项);⑤睡眠障碍:由入睡困难、睡眠不深和早醒等3项组成(4~6项)。
通过因子分析,不仅可以具体反映患者的病情特点,也可反映靶症状群的临床结果。
注意事项:
(1)评定的时间范围为过去1周内。
(2)由两名医师采用交谈与观察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两名评定者分别独立评分。
(3)如用以疗效评估,应在开始治疗前和在治疗后各评定1次,以便对比疗效。
(4)HAMD中,第8、9及第11项依据对患者的观察进行评定;其余各项则根据患者自己的口头叙述评分;其中第1项需两者兼顾。此外,第7项尚需向患者家属或病房工作人员收集资料;第16项最好根据体重记录,也可依据患者主诉及其家属或病房工作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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