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两孩无需审批 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2016年01月06日 10:06
今后,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公布,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决定》提出,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此外,《决定》明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
《决定》提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这被认为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陈友华介绍,目前在全国多个地方,准生证已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务证,如江苏生一孩已经不再需要审批。
·陈友华认为,与以前生孩子需“审批”不同,今后生孩子采取的是“备案制”,生下孩子后去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随着政策的调整,准生证将被取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在各地的计生法修改之前,生育服务证还不会取消。不过,这一改变意味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计划生育的主体也从国家变为家庭。
全国多地都在加快修订地方计生条例
·率先完成地方计生条例修订的广东省已明确取消二孩审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山西省官方也透露,正在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
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公布,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决定》提出,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此外,《决定》明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
《决定》提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这被认为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陈友华介绍,目前在全国多个地方,准生证已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务证,如江苏生一孩已经不再需要审批。
·陈友华认为,与以前生孩子需“审批”不同,今后生孩子采取的是“备案制”,生下孩子后去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随着政策的调整,准生证将被取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在各地的计生法修改之前,生育服务证还不会取消。不过,这一改变意味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计划生育的主体也从国家变为家庭。
全国多地都在加快修订地方计生条例
·率先完成地方计生条例修订的广东省已明确取消二孩审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山西省官方也透露,正在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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