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属于药品,既会有疗效,自然就会有不良反应,常见的有发烧、食欲不振等。出现严重的器官功能损伤、残疾甚至死亡等严重的不良反应,其实是极少见的。
不过,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关于“宝宝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除了及时就医还能做什么”这个问题,宝妈有必要了解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哪些情况可以反映?
除了轻微不适的一般反应以外,有许多原因可以导致宝宝发生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身体组织器官损伤、精神损伤、残疾甚至死亡。而这些反应,就是需要宝妈去进一步处理的。
目前主要有:和疫苗本身有关的异常反应、接种医务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实施差错事故、宝宝个人心理因素导致精神状态异常的心因性反应、接种时宝宝正处于某疾病潜伏期或已经患病但未发现,在接种时巧合发病的偶合反应。
以上几种反应中,心因性反应和偶合反应和疫苗本身其实是无关的。但是,只要宝宝出现了以上讲到的情况,其实都可以把相关情况报告给有关部门,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二、具体向谁反映、怎么反映情况?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规定:
发生疫苗不良反应/事件后,要由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来报告,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提交给宝宝接种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也就是说,出事后,宝妈其实不是负责正式提交报告的人,宝妈要先找到对应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由他们来提交报告。
那么,要怎样找到这些对应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呢?
最便捷的方法,是直接找接种单位、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让他们来帮忙找人。
三、谁来负责判断结果?
有申请,自然就会有负责审核的人,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由不同的部门来负责判定结果。
国家规定,实施差错事故要由医学会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疫苗质量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成立的专家组负责。
宝妈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调查诊断之日起60天内向市级医学会申请鉴定;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省医学会申请二次鉴定。
四、谁来对结果负责?
如果真的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宝宝发生了器官组织损伤、残疾或者死亡,宝妈是可以拿到一次性的补偿的。一类疫苗由省财政部门负责补偿、二类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负责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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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文莉
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及教学科研工作几十年,擅长不孕不育与生殖内分泌临床医疗、人工受精及试管婴儿等人工辅助受孕治疗等。
李洁玲
在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儿科30余年,熟练掌握小儿常见病、多发病如小儿肺炎、支气管炎、小儿哮喘及呼吸困难的诊断与治疗。对心肌炎、小儿腹泻合并脱水、电解质紊乱、消化不良、胃炎等疾病的防治与治疗后体质的恢复有独特的见解和治疗方法,并能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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