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近日,郑州的独生子女费收回风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河南郑州市民陈女士反映:她符合生育二胎,但向社区申请二胎准生证时被告知,夫妻俩享受的“独生子女费”该如数退还,否则不予发放准生证。
【官方回应】
该条款已设定20多年
给陈女士带来障碍的,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一条规定,获得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该条款已设定20多年,与国家计生部最新二胎生育要求有差距。
河南省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回应此事,计生部门已要求执行中不将退费作为发放准生证的前提条件,且正积极向该省人大常委会联系,明确细化相关规定的执行。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我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图片来源太平洋亲子网,转载必究
独生子女费怎么发放?
有工作单位的,丈夫或妻子单位负担发放,当然是不累积的,如果丈夫单位发了,妻子就不能再领了,以家庭为单位发放。
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部门从个人工商管理费中解决;农村村民或城镇无业居民,由村(居)委会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
图片来源太平洋亲子网,转载必究
当然,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以及各地情况的差异,各省市实施有差别。
以下是部分地方计生部门修改后的“独生子女发放标准”。
上海: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北京:子女年满14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5-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广州:子女年满14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海南: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不低于10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河南: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2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湖北:子女年满14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独生子女费的最初设置的目的是提高独生子女的保健水平。按照80年代的物价水平,一个月5元钱奖励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生活。
但是时隔多年,现实今日,还准备生二胎的,生头胎时干脆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办理了,这样在申请生二胎的指标时,就可以不开“未领取奖励”的证明了。
图片来源太平洋亲子网,转载必究
当年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标准,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不算低,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价不断地上涨,独生子女费却还是在原地踏步走,几乎被人忽略,相信很多家庭近些年来都不曾领到过这份独生子女的奖励,且不说是否领到,甚至还成为现在生育二胎的“羁绊”。当年改善生活的福利,如今已彻底成为一个象征意义的名词了。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松,或许未来会全面开放二胎政策,那么独生子女费,作为一个上世纪促进计生政策的鼓励手段,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呢?
精彩推荐:
单独二胎办事指南
前往快乐妈咪APP阅读全文,体验更佳
绑定手机
绑定手机号用来登录和找回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验证码
密码须为8-16个字符的字母数字组合
两次输入的密码不一致
绑定成功
现在您可以畅游太平洋网络旗下的所有网站
3s后窗口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