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的夫妻可以享有的假期,包括婚假、产假等。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什么是计划生育假?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双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婚假、产假、放(取)节育环假等等。
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计划生育法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2015年12月21日计生法修正草案草案删除了原先第二十五条关于晚婚晚育奖励的规定,并将其修改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的夫妻可以享有计划生育假,包括婚假、产假、放(取)节育环假等。
1、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
2、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2016年1月1日开始取消晚婚晚育福利政策。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3、放(取)节育环假:放(取)节育环假属于计划生育手术,按照国家规定可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