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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手抄报:上学是你的权利

作者:佚名出处:其他 2012-11-16 10:10

  秋波是湖北省某市郊区一所小学的三年级学生,她特别喜欢读书、认字,喜欢听老师讲很多很多的故事。然而不久,她不得不伤心地离开学校,因为家里生活困难,爸爸妈妈决定让秋波退学。为此,秋波曾和爸爸妈妈吵了一架,但爸爸妈妈就是坚持自已的决定。秋波没有办法,只能悄悄地流泪。老师到她家做秋波爸爸妈妈的工作,说明学校和家庭必须依法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严肃指出,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少年上学是违法的。

  秋波的爸爸妈妈听说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送秋波上学。小秋波重返学校的那一天,受到全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她终于又能和小伙伴们一起上学了。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义务教育法》还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阻止小学生上学,这是每个青少年的权利。小朋友们,你们应该维护自己上学的权利。

法制手抄报:上学是你的权利

   这幅法制手抄报制作精美,特别是排版布局较为灵活,绘画活泼可爱,书写工整,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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