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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连连犯错 父母如何安心?

2010-09-10 09:44 佚名

图片来源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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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次产检查不出胎儿缺只脚

  来自广东佛山市的孕妇曾秀静从去年9月至今年4月,在佛山市南海妇幼保健院共进行9次产前系统检查,院方均告知其胎儿正常。30岁才怀上孩子的她满心期待孩子的健康降临。

  临盆那天早上9点,曾秀静来到医院做最后一次B超检查,检查结果令医生很紧张:好像胎儿不正常!医生们聚头讨论至中午12点,拿出一个方案:建议即将临盆的曾秀静去别的医院复查。然而,此时孕妇的宫口已经开了。7个小时后,一名男婴顺利诞生。出人意料的是,男婴的左脚脚踝以下的部位却什么都没有!

  医患争执

  婴儿的父母却认为,产前检查是为了优生优育、排查先天性疾病存在的可能性,但院方的行为剥夺了其优生优育的选择权,医院的错误判断使可能的悲剧变成现实,给整个家庭带来几十万元的债务,理应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南海妇幼保健院在庭审现场提出,天生就有缺陷的婴儿不是适格的原告,医院并没有令其致残,或剥夺其生命权和健康权,在对其没有造成任何伤害的情况下,院方不应成为婴儿的被告。

  双方在赔偿金数额上相持不下。婴儿家属要求医院赔偿64万,与院方愿意赔付的5万元相差甚远。于是,家属主张对婴儿的伤残等级和假肢安装费用进行鉴定,医院不同意。其代理律师称,婴儿并不是适格原告,没必要对其鉴定。医院如果有过错,也只是侵犯了曾秀静夫妇的优生优育选择权,其赔偿标准明显要低于按伤残等级进行赔付。

  法官随后裁决,为了确定赔付的数额,有必要对婴儿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将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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