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妈妈会发现,这些“小大人”的大人气越来越浓了。他可能会模仿妈妈做饭的样子,要求和妈妈一样涂抹口红,和小朋友结婚……作为妈妈,要知道这是孩子自我意识发展的表现,也是他成长的标志。在这个过程中,妈妈不要盲目惊喜或沮丧,因为如果孩子的这些行为得不到尊重的话,他的这些社会活动和规则会转瞬即逝。因此,妈妈一定要读懂孩子的行为,顺利帮他度过这个敏感期。
要点一:有“藏、占有”的意识与行为,可能会从别人那里“偷”东西
占有欲是人成长阶段的一种正常心理。孩子到了3岁左右就会产生 “以我为中心”的意识,往往是从“我”出发,认为很多东西都是他的,不允许别人碰他的东西。又由于好奇、独占等心理,孩子也会抢别人的吃的、“偷”别人的玩具。其实,孩子的这种心理和表现都很正常,这与自私自利有着本质的区别。当孩子抢别人的食物、私藏别人的玩具时,妈妈一定不要大惊小怪,而是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对待他的行为。
经典事例
事例1:
4岁的舟舟喜欢和邻居家的齐齐一起玩,但他每次看到齐齐漂亮的玩具,总忍不住占为己有,想办法“偷”回家。妈妈逐渐意识到了他的这种行为,曾多次教育他,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但却收效甚微。这天,妈妈发现舟舟的玩具箱里又多了一个洋娃娃,妈妈很担心,小小年纪就有这种坏习惯,长大了可怎么得了。
事例2:
一次,妈妈发现3岁半的晨晨的兜里多了两个塑料拼图。于是妈妈问:“这是哪来的?”晨晨支支吾吾地说:“老师送的。”妈妈看着他的样子,知道他在撒谎,故意说道:“这个和幼儿园的玩具好像啊?”晨晨兴奋地说:“就是幼儿园的拼图。”
妈妈这才知道他是偷拿了幼儿园的玩具。这时,妈妈蹲下身来,说:“你知道吗?幼儿园的东西是给所有小朋友一起玩儿的,不是你一个人的。”
接着,妈妈拿出家里的类似的拼图,说:“看见这个了吗?这个才是你的。”说着,指着另外两个拼图,说:“至于它们两个,它们的家在幼儿园。我们明天送它们回家,好不好?”晨晨点了点头,说:“好。”
第二天,妈妈带着晨晨将拼图还给了幼儿园老师,老师还表扬了他。
教育感悟
孩子的“占有欲”是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但像舟舟的妈妈一样,很多妈妈对孩子所谓“偷”的行为非常敏感。其实,对三四岁的孩子来说,他对你我他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晰,在他的思维里,认为“只要我喜欢,就是我的”。
即使他模糊地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但有时还是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总是希望拥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且想办法得到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通过教育的方式,孩子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会逐渐淡薄,“占有欲”也会逐渐减少和消失。
当然,像“掠夺”、“独占”的行为,妈妈还是要认真分析原因,寻找教育对策,以纠正他的行为。不能用苛责的语言责备他,以免伤害他的自尊心,同时也不能放任不管,以免他的这种行为演变成偷。像事例2中妈妈明确告诉孩子拿幼儿园的东西是不对的,又通过“送拼图回家”这样的行为,鼓励他将物品归还幼儿园的老师。这种做法就值得借鉴。
妈妈妙招
1.避免产生“审问”的局面。
当妈妈发现孩子有了新玩具或其他东西时,妈妈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保持平和的心态,避免产生“审问”的局面。因为这样只会给孩子造成很大的压力,甚至逼迫他说谎。妈妈也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孩子的玩具就是偷来的,还是要鼓励他把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这样才更利于解决问题。
2.告诉孩子别人的东西不能侵占。
在实际生活中,妈妈要给孩子灌输一种思想,别人的东西一定要经过主人的同意,才可以玩,才可以拿。如果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偷拿”了是不对的行为。妈妈也要试着让他感受别人因心爱的东西不见了时的伤心难过情绪。
此外,妈妈也可以有意识地培养他一些待人接物的方式,比如,告诉孩子要想玩别人的玩具时要说“你的汽车能借我玩吗”、“你的飞机可以送给我吗”等等礼貌用语。
3.对孩子的“偷窃”行为,切忌严加管教。
当孩子“偷拿”了别人的东西后,妈妈不要用惩罚的方式教训他,因为强烈的管教方式反而会让“偷窃”成为他强烈的心理需求,从而使他变本加厉地“偷拿”别人的东西。
其实,在孩子的概念里,并没有“偷窃”的概念。因此,对于孩子所谓的“偷窃”行为,妈妈不可严加管教,也不要给他下一个“小偷”的定义,以免伤害他的自尊心。
4.鼓励孩子归还别人的东西。
当孩子偷拿了幼儿园或者其他小朋友的物品时,妈妈除了让他分清对错,具备是非观念外,这件事的处理结果也非常重要。妈妈应该鼓励孩子主动归还物品,当然。归还之前一定要让他明白道理,从而让他作出自愿归还的行为,不可强迫。当然,妈妈不可以代替他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