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采取以下三个对策
1.孕前咨询。
乙肝妇女准备怀孕前,应到医院产科找相关专家咨询并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以确定病情是否适合妊娠,从而保证怀孕后病情不会恶化,并尽可能减少母婴传播。一般情况下,肝炎活动期,或慢性肝炎已合并肝硬化时不宜妊娠;大三阳携带者应尽量治疗至小三阳;而小三阳患者则应治疗至HBsAg滴度较低时再怀孕。
2.孕期处理。
乙肝孕妇应定期到医院检查,监测肝功能的变化,如监测乙肝病毒抗原指标、HBsAg滴度或HBsAg-DNA的变化。孕期乙肝免疫球蛋白的使用对预防宫内传播有一定的作用。一般使用方法是在孕28周开始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每四周一次,每次200~400单位。也有人认为从孕16周开始使用。
3.分娩期监测。
乙肝孕妇如果没有产科指征,可选择从阴道分娩,但要尽可能避免产程延长;肝功能异常者,要注意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及凝血功能的改变,以防止肝功能恶化及产后出血;对肝功能异常、大三阳或HBsAg滴度很高的孕妇,为了减少母婴传播,也可考虑剖宫产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