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计划
2月24日,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正式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于1998年10月28日由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原则通过。这是跨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施工蓝图,明确提出了2000年至2010年我国教育发展的目标。
2001年:印发关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对全国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意见》。
2002年:江泽民同志在北师大百年校庆典礼上讲话
9月,江泽民同志在北师大百年校庆典礼上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尊重教师的劳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2005年:婚姻法
3月29日,教育部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依据《规定》,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对考试作弊者可以开除学籍;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11月10日 我国首次发布全民教育国家报告,聚焦农村教育,宣布5年后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2015年全国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2006年:《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新修订颁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法制轨道: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施行,新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轨道;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这是《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也是中国义务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
2007年:高校学生计划生育意见出台
8月3日,我国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锦涛总书记在与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时提出“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的职业”。他说:“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2008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
从今年秋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这项政策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名学生。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后,对城市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确需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