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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60年来的教育重大事件

2009-09-15 11:42 佚名

  1971年: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

  10月29日,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执行局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权利的决议。1978年10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正式成立。

  1975年:重新开始整顿教育工作

  5月-10月,教育部部长周荣鑫根据毛泽东、周恩来和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开始积极整顿教育工作,力争使教育战线上的混乱局面有所扭转。

  12月2日,《红旗》杂志发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的文章:《教育革命的方向不容篡改》。12月4日,《人民日报》和其他报刊予以转载。本文是“四人帮”搞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大进攻信号”。

  1976年:粉碎四人帮,知识分子得以平反

  2月6日,《人民日报》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继续和深入》为题,发表了关于清华大学“教育大辩论”的情况报道。在此前后,北京、上海、辽宁等地的学校相继开展“教育大辩论”,掀起了“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浪潮。但它遭到多数师生的抵制。

  10月,“四人帮”被粉碎。各地学校师生与全国人民一起举行集会、游行、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胜利,愤怒“四人帮”的滔天罪行。

  1977年:高考恢复

  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从此恢复了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

  11月3日,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出《关于1977年招收研究生的通知》。“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期中断的招收培养研究生的工作从此开始恢复。

  1978年:教育督导制度恢复

  年初,根据邓小平指示,教育部成立巡视室,标志着我国督导制度的恢复。

  3月18日,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讲话指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我们要全面地正确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方向,真正搞好教育改革,使教育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和提高。

  4月,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说:“我们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但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还说:“要研究教师首先是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人们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定为特级教师。”

  5月,教育部于同年5月批准授予北京景山学校教师马淑珍、郑俊选、方碧辉3人为特级教师。这就是新中国的首批特级教师。

  8月26日,教育部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执行《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以后又相继发布了《高等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和《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成为新时期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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