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4 18:35 佚名
据了解,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的项目范围包括:住院分娩所必需手术费、药费、诊查费、检查费、治疗费、护理费、化验费、特殊材料费等,费用都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分娩住院床位费,要确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但婴儿诊治费、陪人费、空调费、生活物品购置费、膳食费、超标床位费、无痛分娩费用和其他本人要求享受特殊服务的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不得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住院分娩中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的,可由定点医疗机构持相关病历资料,按“特殊情况”向经办机构申报。经审核确认后,可列统筹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