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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性生活不是禁忌

2008-04-07 22:43 佚名

    事实上,通常情况下,孕期性生活不是被禁止的,健康而适度的性生活不仅不会对胎儿造成危害,而且还能大大增进丈夫和妻子的亲密感情。

孕期性生活不是禁忌

    据报道,大足县邮亭镇发生悲惨一幕:因妻子唐某孕期担心流产,拒绝其丈夫苏某的房事要求,结果不但自己被丈夫用开水泼面烫成重伤,连其母亲也受牵连,被苏某用酒瓶砸伤。

  事实上,通常情况下,孕期性生活不是被禁止的,健康而适度的性生活不仅不会对胎儿造成危害,而且还能大大增进丈夫和妻子的亲密感情。而且怀孕后不必担心避孕的问题,可以使夫妻更放松,提高了两人的性感觉,更能体验到房事的快乐。害怕性生活对胎儿造成危害是没有科学根据的。由于宝宝生活在一个有很厚壁的子宫腔里,周围又是温暖的羊水,羊水可以减轻震荡和摇摆,所以孕妇不必担心宝宝会受到干扰。孕妇的子宫颈在孕期是紧闭的,而且还有许多黏液封闭着,能够防止病原菌的侵入。

  怀孕后由于性激素的作用,孕妇的生殖器官血流更加丰富,血管充血而粗大,容易受伤和出血。阴道变得湿润而容易进入,生殖器和乳房更加敏感。如果孕妇对自己的体形很欣赏,又不用担心避孕的问题,就可能会发现怀孕后性欲加强。但也有的孕妇由于早孕反应较重,或担心自己不再有吸引力,或过于担忧肚子里面的宝宝,可能会出现性欲低下。这时作为丈夫,一定不能显得气恼或沮丧,应该理解妻子,并多给予妻子一些感情上的支持和身体上的爱抚,千万不可因孕期性生活的减少而影响夫妻感情。

  美国北卡莱罗纳州大学的研究人员近日指出,但性交本事不会导致婴儿早产。研究人员是在对187名生下早产婴儿的妇女以及409名生下足月婴儿的妇女进行研究后得出上述结论的,研究发现无论女性的年龄、民族以及受教育程度如何,其在怀孕末期进行性生活不会导致婴儿早产。

  研究人员指出,妇女在孕期与配偶进行性交说明两人之间存在亲密的关系,配偶对妇女的生产起着强大的支持作用,这种感情上的支持而并非性交本身对于降低早产机率具有一定作用。研究显示,如果女性在孕期一直与配偶生活在一起,并且仍然坚持性生活,那么她们生下早产婴儿的可能性更低。研究人员表示,那些产下早产儿可能性较高的妇女之所以会面临这一风险的原因之一,可能就是她们有意地避免与配偶性进行生活,这些妇女往往会以身体原因为由拒绝与配偶进行性生活,而且她们在怀孕末期的身体状况往往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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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孕期性生活没有害处,但要注意下面几点:

  1、孕早期应适当减少性生活

  妇女怀孕后因内分泌机能发生改变、早孕反应和顾及对胚胎的影响,对性生活的要求和性反应降低。妊娠前3个月,一方面由于胎盘尚未发育成熟,胎盘与子宫壁的连接还不紧密,另一方面孕激素分泌不足,不能给予胚胎强有力的维护,此时进行性生活,可能会造成流产。

  2、孕中期适当性生活

  怀孕中期,胎盘已形成,妊娠较稳定;早孕反应也过去了,性欲增加,可以适度地过性生活。孕中期适度地进行性生活,有益于夫妻恩爱和胎儿的健康发育。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孕期夫妻感情和睦恩爱,孕妇心情愉悦,能有效促进胎儿的生长和发育,生下来的孩子反应敏捷而且身体健康。但性生活也不是多多益善,须合理安排,对性交姿势与频率要加以注意,避免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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