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已致15名学生遇难,仍有8人在接受救治,其中1人病重
“光阴似流水,不一会儿课毕放学归,我们仔细想一回,今天功课明白未?老师讲的话,可曾有违背?
父母望儿归,我们一路莫徘徊。将来治国平天下,全靠吾辈。大家努力吧!同学们,明天再会。”
李叔同《放学歌》
据新华社电 江苏徐州丰县警方13日表示,12日发生在丰县首羡镇的小学生校车侧翻事故中,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截至13日中午,事故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尚有8名伤者正在接受治疗。目前,当事司机已被当地警方拘留。
学生或因溺水窒息死亡
昨日8时40分左右,丰县有关方面召开“12·12”校车事故新闻发布会,通报这起事故的有关情况。发布会开始后,参会的所有人员起立,为在校车事故中遇难的孩子们默哀。
根据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事故车主以每月120元的口头协议价格,跟家长签订接送学生协议,车辆专门用来接送学生。据参会记者透露,发布会只进行了20分钟。
据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因该车侧翻于路边水深约60厘米的水沟内,车厢内进水,致使部分被挤压在下层的学生溺水、窒息。该车除进沟侧翻与路面刮擦的泥土外无其他任何碰撞痕迹。
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表示,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要求停运。
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而经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
陈立坤说,丰县基本上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跟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由学校负责对这些车辆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