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反应
安监总局:可赋予校车必要特权
据新华社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3日在新华网参加访谈时说,校车的标准应该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
黄毅说,需要建立校车安全准入的标准,校车要有更加严格的标准,效能要更优于其他客车。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划分。他说,全社会对校车的安全也需要形成共识,学生家长本身应树立安全意识,抵制不合格校车,对校车存在的问题可以举报监督。学校要做好校车管理,在接送学生的时间排序、接送上下车地点,以及接送学生的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此外,还需要解决无证承担校车运输等非法载客的问题。
黄毅表示,《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日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我们期待着这部法规能够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尽快颁布实施,从而使校车的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教育部:各地再检查校车安全
据新华社电徐州校车事故发生后,教育部决定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13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
本地连线
荔湾排查校车安全
新快报讯 记者 谢源源 通讯员 周荣嘉 报道 13日下午,荔湾区委、区政府召开校车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开展校车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后,副区长邹璇、陈建带领相关人员,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检查荔湾区博雅中英文小学、荔湾区新苗学校等单位校车安全情况,强调一定要把校车安全监管摆在首要位置,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杜绝非校车、严禁超载、超速行为;严格查处无牌无证、手续不全、报废车辆充当校车接送学生,发现一辆坚决查扣一辆;加大校车管理和整改资金投入,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民办学校办学年度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