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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门诊就医指南

2011-05-19 11:00 佚名

  l. 初诊病人请先到导诊台填写“门诊就诊单” (看台上样本填写),凭就诊单到各建卡交款结帐窗口交纳预交金,取得病历(或保健册)和就诊卡,然后根据病情需要可选择不同科目类别就诊。

  复诊病人可直接持病历(或保健册)和就诊卡(内有预交金)选择不同科目类别就诊。

  2. 选择正、副主任医师就诊的病人,请到指定的窗口选择医师取号,然后到相应科室导诊台排队等待就诊。号数有限,挂满为止。

  选择普通号就诊的病人,可直接持病历(或保健册)和就诊卡到相应科室取号排队等候就诊。

  3. 就诊卡和医保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冒卡,接诊医生可拒绝就诊。

  4. 检验、B超、X光、病理等检查项目和取药的收费可持就诊卡(内有足够余款)到相应科室办理。

  5. 就诊结束后,自费病人可随时到各建卡交款结帐窗口结帐。

  医保病人务必当天持医保卡及本院就诊卡到医保专窗结转,否则造成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特殊病种应事先告知结算人员,以便按

  特殊病种结算)。

  6. 保存好就诊卡,以便下次就诊使用。如卡内有余款,复诊时可直接持病历(或保健册)和就诊卡选择科别就诊。

  7. 门诊大厅内设有收费查询台,可凭就诊卡查询门诊各种费用明细帐。如需打印费用清单,必须先结帐后持就诊卡到清单打印处获取。

  8. 门诊一层和各科室门诊设有导诊台,就诊过程中如有不解之处,请到导诊台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591—8755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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