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体重标准:早产儿,其出生体重大部分在2,500g以下,头围在33cm以下。少数早产儿体重超过2,500g,其器官功能和适应能力比足月儿差,应给予早产儿特殊护理。
世界卫生组织将胎龄小于37周但大于28周、出生体重小于2500g的新生儿称为早产儿。由于宝宝在母体内发育时间过短,其各脏器器官的发育和功能并未成熟,尤其是神经系统发育不全,再加上适应外界环境能力差以及出生时可能导致的缺氧等原因,容易导致组织器官发育不成熟、出现一系列的并发症以及功能不全、生活能力差、抵抗力低等健康问题。
早产儿,其出生体重大部分在2,500g以下,头围在33cm以下。少数早产儿体重超过2,500g,其器官功能和适应能力较足月儿为差者,仍应给予早产儿特殊护理。凡因胎盘功能不足等因素而出生体重减轻到该胎龄正常体重第10百分位以下或较平均数低两个标准差以下者称为小于胎龄儿(小样儿,成熟不良儿)。亦把出生体重2,500g以下的统称为低体重儿,把出生体重低于1,500g者称为极低体重儿,其中都包括早产儿和小于胎龄者。
作为一般的标准,出生时体重2000克以上的早产儿长到2700克;出生时体重2000克以下的早产儿长到2500克左右,又没有格外的异常时,就可以出院回家了。
按时间算,如果出生时体重只有1500—2000克的早产儿,体重长到2500克,一般需要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早产儿体重已长到2500克以上,但还是比足月儿的抵抗力弱,所以绝不能疏忽大意。
体重是反映新生儿成熟程度和营养状态的重要指标。体重越轻说明在宫内发育越差,越不成熟,患病和死亡的危险也就越大。
我国男童出生体重为3.21±0.37公斤、女童出生体重为3.12±0.34公斤。在新生儿期体重增长应大于600克,一般满月时体重为4.60—4.90公斤。满月时增重不足600克的新生儿应被列入体弱儿管理。必须在保健医协助下找出原因,采取针对性处置。
生理性体重下降
新生儿出生后由于外环境的改变,加之出生前几天入量较少,可出现生理性体重下降,一般下降不会超过出生体重的8%,且7—10天即可恢复。之后就是一生中体重增长最快的时期,日增重可大于50克。
低出生体重儿、正常体重儿、巨大儿
低出生体重儿指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的新生儿,孕28周到不满37周分娩的早产儿大多属于这一类。个别足月儿由于在母体内发育迟缓也可导致低体重。正常体重儿指出生体重2500—4000克的新生儿。通常孕满37—不满42周出生的足月儿多属于此范畴。巨大儿指出生体重大于4000克的新生儿。多见于孕母有糖尿病或孕末期过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