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成长发展过程中有一种强烈的尊重需要--对于自尊、自重和来自他人的尊重的需要或渴望。这一需要的满足与否对幼儿积极自我的确立,和谐人格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由于所处的心智阶段的限制,幼儿内心中被尊重的渴望无法像饥、渴、睡、泄等生理需求那样简单明了地表达给成人,而是要通过一些具体的行为展示出来。因而,对于幼儿家长来说,透过孩子的行为表现,识别他的真实意图,是很重要的事。根据实地观察与相关文献的综合分析,我们发现幼儿尊重需要的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这样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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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要求得到成人的关注

  幼儿是在与外界环境的互动中发育成长的,成人的关注是他们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得以满足的首要条件。同时,幼儿也通过成人的关注来确认自己的存在,一岁之前,幼儿借助哭闹、微笑等手段吸引成人的注意力。学步以后则通过自我表现来达到目的。大多数情况下,孩子会用积极的办法引起成人的关注,如主动招呼父母来看自己搭的积木、画的画、做的某个动作,要求父母帮自己数跳绳、拍球的次数等,他们迫切地希望父母(或老师)看到自己,从成人的关注中获得自信和自尊。

  有时,孩子也会用一些消极的办法引起注意,如把整洁的房间搞得乱七八糟,把某件物品打烂,在有客人来访时大吵大闹生出事端。有时,幼儿还会借助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需要。如反复强调自己的不舒服,“我被虫子咬了”、“我肚子好痛”等。其实这些状况并非实情,只不过是孩子的又一种引起成人关注的信号,孩子是想通过父母对他们的关心感觉到自己的重要。

  2.要求自主,对抗成人的意志

  就整个幼儿期来讲,接受成人的旨意,服从成人的安排,构成了幼儿生活的主要内容。然而一味地顺从听话,势必抑制幼儿的天性,阻碍幼儿成为他自己。为此,幼儿在尊重需要的支持下表现出自主性行为--不依赖他人自由地做出判断与主张。比如他们会自己选择穿哪一件衣服,自作主张看哪一部卡通片,玩哪一个玩具,把父母的要求当作耳旁风。在成人看来,也许幼儿的行为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他们的标准也让人难以捉摸,但幼儿却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坚持自己的主张,一旦如愿,他们便像打了胜仗的战士一样志得意满,而绝不会对成人的失望与无奈怀有一丝歉意。

  不过,在幼儿阶段,孩子对成人意志的反抗能力是极有限的,如果父母真的严厉起来,他们也会收敛自己的行为,但他们的自主性却不会随之而消失,一旦时机成熟,便会突现出来--这是幼儿在“捍卫”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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