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培养幼儿独立性的首要场所

  任何一个孩子,无论是独生还是非独生,都是由于父母的教育和环境的影响,才形成了不同的人格品质和能力的。独立性同样不是与生俱来或自然形成的,而是后天塑造的结果。

  首先,珍惜幼儿自我独立性意向

  当孩子二三岁的时候,出现了最初的自我概念,以第一人称“我”称呼自己,开始出现“给我”、“我要”、“我会”、“我自己来”等自我独立性意向。心理学家指出:当幼儿的独立活动的要求得到某种满足或受到成人支持时,幼儿就表现出得意、高兴,出现“自尊”、“自豪”等最初的自我肯定的情感和态度,否则就出现否定的情感和态度。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幼儿的独立性意向,给予热情鼓励和支持,使独立性不断发展。

  父母要根据孩子独立性的表现,抓住2-3岁这个关键时期,因势利导地培养其生活自理能力。“自己的事自己做”,包括用杯喝水、用勺吃饭、小便、穿鞋袜、收拾玩具等。若错过时机,形成依赖和懒惰的习惯,改正就难了。

  其次,不要过度保护孩子

  在欧美国家父母非常重视孩子独立性的培养,推崇“个人奋斗”、而不是依赖父母和其他人,他们主张从小就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孩子一出生就让他独宿一室,极少与父母同住。孩子刚学走路时,跌倒了,让他自己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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