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五岁儿童输血感染艾滋病
2008年05月03日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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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新野县9岁儿童李某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毒(感染时年仅五岁)引发的千万元索赔案,日前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结案。

河南五岁儿童输血感染艾滋病
  1996年2月17日,时年5岁的李某玩耍时不慎从五楼楼顶失足摔到地上,李某的父母赶快把他送往新野县人民医院抢救,输入了新野县血站提供的400CC血液。3月28日,李某因发烧再次到该院复诊,因高烧不退,于3月31日转院至南阳市中心医院传染科治疗。4月2日,南阳市中心医院对李某血液检验,结果发现其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呈阳性,医院出于慎重,于次日对李某的父母进行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同年9月,经国家指定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确认,李某确实感染上了HIV病毒(即艾滋病病毒)。李某的父母如五雷轰顶,几乎被这沉重的打击击垮。

  事件发生后,有关各方多次和李某的父母协商解决,但由于双方分歧过大,协商未果。1998年10月17日,李某的父母作为李某的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以李某的名义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新野县人民医院和新野县卫生局(新野县血站已被依法撤销,遗留财产由新野县卫生局保管)赔偿治疗疾病费用1050万元,精神损失费50万元,合计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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