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孕期需要大量的微量元素和蛋白质补充,而海鲜含有比较高的蛋白质,孕妇可以适当吃些海鲜。但是很多人都说螃蟹属性寒凉,具有活血化瘀的功效,如果孕妇吃了螃蟹,会对胎儿不利。那么,孕妇晚期七个月可以吃螃蟹吗?
孕7月可以吃螃蟹,但是需要适量。螃蟹属于一种比较常见的海产品性质寒凉,在怀孕期间身体比较特殊,可以适当吃一些,如果吃了太多有可能会导致孕妇出现腹痛、腹泻的问题,也有可能会引起宫缩。
螃蟹不仅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及微量元素,还有较多的维生素A,对皮肤的角化有帮助。在药用方面的话,蟹肉性寒,具有健胃消食、清热滋阴,对高血压、动脉硬化、脑血栓、高血脂及各种癌症有较好的疗效。
螃蟹的体内有一定的细菌,尤其是河蟹,多生长在污浊的河塘中,造成蟹体内外沾有大量病菌。螃蟹活的时候,细菌随着它体内新陈代谢而被排出体外;螃蟹一旦死亡,它体内细菌大量繁殖,并分解蟹肉,有些细菌还产生毒素,这样人们吃后会引起中毒。
对于患有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以及妊娠糖尿病、脾胃虚寒和消化不良的孕妈妈,是一定不能吃螃蟹的。螃蟹虽然蛋白质含量高,但是胆固醇含量也十分的高,对妊娠高血压的孕妈妈极为不利。蟹爪是一定一定不能吃的,蟹爪对孕早期的妈妈有着明显的堕胎作用,对孕中期和孕后期的妈妈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吃完螃蟹不能吃柿子:《饮膳正要》中记载:“柿梨不可与蟹同食”。从食物药性看,柿子和螃蟹都是寒性的,吃完螃蟹后吃柿子,容易寒凉伤脾胃,体质虚寒者更应注意。另外,柿子中含有鞣酸,蟹肉富含蛋白,二者相遇,会凝固为鞣酸蛋白,不容易消化且妨碍消化功能,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会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
吃完螃蟹不能吃梨: 陶弘景的《名医别录》中记载:“梨性冷利,多食损人”。和上面讲到的柿子一样,梨味甘性寒,蟹也性寒,二者同食,易伤人肠胃。
吃完螃蟹不能吃泥鳅:据《本草纲目》记载:“泥鳅甘平无毒,能暖中意气,治消咳利水,阳事不起。”可见其性温补。而螃蟹则性冷利,两者功能相反所以不宜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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