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的离婚率很高,离婚了再婚的人很多。离婚最理不清的是小孩的归属权。带给他们的新烦恼是再婚生小孩是不是超生。社会上有一种声音,对于这些情况应该有专门的三胎政策。那么,离婚了再婚生三胎政策是怎样的呢?
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新增一条: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关于再生育情形,在这部法律修订之前,各地的条例在规定再生育情形时,地区之间有一定差异。概括起来大概有八至九种类型,各地的情况比较复杂。
举例来说,按照各地现行计生条例,关于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问题上规定较严格,只有当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时,才能获准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因此,若按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一个北京人和一个广东人再婚组合家庭后,就应该可以按照更宽松、更有利于这对夫妻的政策来选择是否再生育。再拿其它地方而言,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答案是肯定的,尤其是在头胎的时候,由于宫颈的扩张、阴道的张裂、剪脐带、胎盘的分离等等都会造成出血。如果是顺产,正常的出血量在400毫升以下,通常是在100-200毫升左右。由于孕妇在怀孕期间的血容量较平常来说多,所以只要孕妇不是贫血的体质,这些出血量对孕妇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危害。
但不止在分娩时会出血,在分娩前也会有出血的情况。在分娩前的一两天,可能因为宫腔内对子宫下段和宫颈的压力而导致扩张,使得胎膜和子宫壁分离,造成毛细血管破裂以至于出血,血液和子宫颈内黏液融合从阴道排除出现带有血色的粘液。这也是即将分娩的象征,有可能每天有少量也有可能突然排除,但如果量比平时月经还多就要及时就诊。
最令人头疼的便是产后出血,通常在产后一天内阴道出血超过500毫升的,过于严重会导致产妇休克,还会伴有嗜睡、脱发、食欲不振等情况。这可能是由于产妇的精神状态、或在分娩时使用的药剂、或是本身体弱多病、或是分娩时出现难产、宫缩等等各种情况。
2015年12月2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但考虑各地的状况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想要生二胎的时候,整个家庭都要提前做好准备。一是父母要做准备,必须从心理上和生理上,都要做好准备。因为我们现在生第二胎的环境,是跟之前不一样的。
主任医师 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
你好!剖腹产后想再度生孩子,一般要间隔2-3年。由于剖腹产后手术留下的瘢痕组织需要一定时间的恢复愈合。剖腹产一般来讲最多只能生2个孩子,如果身体恢复得很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应该是可以要第三个孩子的,但是在孩子之前一定要到医院做检查才行。祝健康!
主任医师 广州伊丽莎白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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