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育常识 > 正文

成都生育津贴怎么算

  2017年成都生育津贴申领手续非常简单,各用人单位应在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对其职工生育医疗费清算申请后进行生育津贴待遇申请。成都生育津贴怎么算?

成都生育津贴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2〕29号)规定:“一、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16年1月22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所以对于非难产生育一胞胎的女员工的生育津贴应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158”

  那么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可能远远低于职工原本的工资水平,此时,应该由女职工所在单位予以补足。其法律依据为《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社保机构按前款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生育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精彩推荐:

艾滋病子宫肌瘤宫颈糜烂
阴道炎盆腔炎有子宫肌瘤能过性生活吗
子宫肌瘤如何保守治疗全身痒是艾滋病早期症状吗 宫颈糜烂能同房吗
来源:pcbaby2017-12-14 09:36:41
展开全部内容
编辑推荐
相关知识
展开

家喻户晓的84消毒液 你真的用对了吗?

孕期吃错6类水果 危害胎宝发育

你是合格的妈妈吗?10道题目测出来

猜你喜欢
相关问答
国家有规定生育津贴标准码
冯力民专家

您好!根据你的疑问,生育津贴是有工作的妇女因为生产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所得到的补偿性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的其中一项内容,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但具体标准各个地方都有差异,具体应咨询当地相关管理部门。

冯力民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生育津贴的概念是什么?
冯力民专家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 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冯力民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看了又看
相关文章
热点标签

绑定手机

绑定手机号用来登录和找回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验证码

密码须为8-16个字符的字母数字组合

两次输入的密码不一致

绑定成功

现在您可以畅游太平洋网络旗下的所有网站

3s后窗口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