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生育2014中指出在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前提下,如果家庭男女双方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生二胎。不过单独二胎的政策还没有完全开放,有消息指出该政策在2015年计划生育新政策中会有所变化。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有变化吗?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具体的各省份、地方的生育政策的实施是根据各省 份、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2014年我国计划生育新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更准确地说是“单独两孩”政策。
“单独两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计划生育今年成为热点话题,多位委员和党派提案都涉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
需要注意: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单独二胎”的新政了。
放开二胎早已不是新闻,而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集纳了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这是新闻。因为这个报告,有可能把“放开二胎”变成现实——先分步实施,全面放开就在三年后的2015年。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 调等问题。生育政策的调整,可以缓解20年之后的高度老龄化局面,使总人口变化更加平稳,并再次获得人口红利。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 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放开二胎,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 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看来专家想得非常周到,把“单独”贻误时机的问题也想到了。但是,假如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一者,可能很难避免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二者,可能会出现一个人口生育高峰,为社会带来诸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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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仍未在全国范围内开放单独二胎,但国内部分城市已开放试点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只要双方或一方为试点城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就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试点城市户籍的,向试点城市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试点城市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副主任医师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生育津贴低于个人工资标准单位补足。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等。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直以来,生育津贴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计发。2012年起,生育津贴调整为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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