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也是有晚婚晚育产假的,那么北京晚婚晚育产假规定几天呢?
根据北京社保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北京生育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同时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晚育的增加30天。所以总的来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至少有128天。因为如果是难产或者多胞胎生育还可以增加产假天数。
根据规定享受北京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计划内生育,二是连续缴存生育保险费用9个月以上。按照规定,北京女职员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为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其计算公式如下: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