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办园行为,结合我园实际,现就我园2017年学前教育招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属地管理、就近入学、普惠普及、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二)招生对象
截止2017年8月31日,小班年满3周岁,中班年满4周岁。
(三)招生计划
小班3个,共75人; 中班3个,共75人。
(四)招生范围
文昌路以东、沁园路以西、黄河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
(五)招生条件
1.严格按年龄规范招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2.凡在我园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下列批次条件之一的,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1)第一批次
a.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房产证相一致;
b.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相一致并在本地居住,提供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房产证;
c.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取得房产证,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
d.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军人证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可由市民政部门开具,现役军人可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
(2)第二批次
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文件规定需要优先安排的人员子女,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入学。
(六)、报名需携带资料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幼儿的预防接种本、保健卡(妇幼保健院办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小班6月24日 中班6月25日
早 8:00--11:00 下午 15:00--18:00
地点: 金苹果幼儿园,从东门进入。
(八)、收费标准
保教费: 1180元/学期 生活费: 120元/月(含一餐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