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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托幼收费偏低的问题,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促进托幼事业的发展和规范收费,经研究,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1、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托中班及以下(2周岁以下)每生每月280元;托大班(2-3周岁)每生每月220元;幼小班(3-4周岁)180元;幼中、幼大班(4-6周岁)150元。视力、听力、智能、肢体等残障儿童,每月加收70元。
2、寄宿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托大班(2-3周岁)每生每月400元;幼小班(3-4周岁)每生每月350元;幼中、幼大班(4-6周岁)每生每月300元。
3、全日制一级托儿所、 幼儿园在二级园所的基础上每月加收50元;三级园所每月减收50元。寄宿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基础上每月加收100元。
4、延长服务时间收费晚托班(周一至周五)17:00-19:00由每人每月25元;19:00-21:00由每人每月35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的,按全月收取。双休日由每人每天10元。晚托班和双休日入托,实行“自愿参加、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