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
1、医院住院收费结算处设在住院部一楼,负责办理患者的入院交费、补款、出院结算手续。
2、患者凭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到住院结算处预交住院金,并保管好“预收款收据”,在出院结算时作为交款凭证必须全部收回。
3、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住院简历由医院负责保管,严禁任何人涂改病例,包括患者姓名,因此,请患者在医院实名就医,并保证住院患者姓名与其身份证姓名一致,以避免不能修改的麻烦。
4、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非特殊情况下,病人入院必须预交住院金,才能办理入院手续。住院期间根据费用使用情况还会通知补交,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根据不同科室、不同病种、不同诊治手段、不同床位,规定住院预交金基本限额如下:
②妇科:非手术病人2000元,手术病人3000元
③儿内科:常见病1500元,危、急、重症病人3000元
④小儿神经康复科:3000元
⑤儿外科:非手术病人1500元,手术病人3000元
⑥新生儿科:常见病2000元,危、急、重症病人5000元
⑦住vip病房一律加收3000元
⑧手术病人使用腔镜一律加收2000元
二、关于住院费用
医院是省卫生厅直属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执行省管医疗服务价格,所有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一次性耗材均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通过以下方式能获得您住院期间的费用情况:
1、您所在科室的责任护士将每日送“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至您床边;
2、住院部一楼设置有触摸式查询电脑,您只要在触摸屏上输入您的住院号码,电脑即可显示您住院期间的费用清单。
3、您对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您的管床医生或责任护士或者直接到一楼的物价查询窗口查询。
4、当您的住院费出现欠费时,医院的工作人员会向您发出书面缴款单,请您配合医院的工作,及时到一楼住院收费结算处补交住院费,以保证您能得到及时的检查和治疗。
5、您出院结算时,收费结算处将提供您的住院费用明细单,请您仔细审阅确认,如有疑问可进一步查询,直到您确认无误签名为止,结算员凭您确认的明细单为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住院收费结算处、物价查询处电话:87875065
医疗服务、物品价格投诉举报电话:87648990(监审部)
住院期间:
1、 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密切配合治疗和护理。
2、 除携带必需的生活用品,其它物品不能带人病房。
3、 在查房治疗时间,不得离开病房,不得随意外出、外宿。
4、 饮食须遵守医嘱,不能随便更改治疗饮食。
5、 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医护办公室和诊疗场所,不能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诊疗记录。
6、 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病室清洁、整齐、安静、不得互串病房。
7、 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如有损坏要按章赔偿。
8、 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也不能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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