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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准爸爸来说:勿踏入三误区
误区之一:冬季一味禁欲
一些情侣,因为知道一些四季养生之道,在冬季里一味地禁欲,本来一周一次的性生活,突然降为一月一次,性生活的时间也大大缩短。其实,这也是一个误区。现代人的生活条件比古人要好得多,营养更为丰富,身体更为健康,对性的要求也会更加强烈,即使在冬季,性生活的次数和时间也不必减少太多。
“适宜”的具体标准因人则异。一般人的经验是:性生活次日,双方身心愉快,精力充沛,即说明性生活的次数和时间是合适的;如性生活次日,双方头昏眼花,身体疲乏,畏寒怕冷,则要考虑适当减少性生活的次数和时间。
误区之二:借酒御寒“助性”
冬夜室内气温也很低,一些情侣常常想到了喝酒,以为喝酒既能御寒也能“助性”。其实,喝酒御寒只是暂时的“发热”现象,酒入肚后,血管扩张、血流量增加,使人有热烘烘的感觉,白酒本身并不是热量之源(就像啤酒不能消除热量一样)。至于借酒“助性”,更是一种暂时现象。酒后行房,连古人都“禁忌”。
现代科学证实,酒精是一种性腺毒素,过量饮酒可使性腺中毒,血中的睾丸酮水平降低7.5%左右,易使男子发生阳痿和不育。至于在性爱过程中,未喝酒一方(多半为女性)该忍受怎样的“折磨”,还触及到性爱道德和情侣感情方面的问题,真正爱妻子的丈夫是不会借酒“助性”的。
误区之三:性爱能够助热
炎热的夏季,一次性生活下来,常常大汗淋漓。这就让一些情侣(尤其是年轻情侣)想当然地认为,冬季性爱过后,一定能够使身体产生大量热量,从而不会感到冷,于是就经常做爱,试图在纵欲中达到温暖。事实上,寒冷的冬季,人体需要许多能量来御寒,而性生活会消耗掉很多的能量,哪能长久地“助热”呢?所以,古人有冬季禁欲之说。
冬季适当减少做爱次数,确实益于身体健康。但具体性生活时,情侣双方一定要注意防寒保暖,倘若随心所欲,甚至寄希望于“性爱增热”,则在精泄(高潮)后的疲倦之时,最容易受凉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