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盖与谎言:严防事件经由媒体公开
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南省质监局早在今年3月即获悉部分茶油企业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况,企业也在内部自查中发现致癌物“苯并芘”严重超标。
据了解,7月2日,湖南省质检局在长沙市东塘新东方大酒店,组织获证生产加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各市州局食品科科长及检测人员、相关专家等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植物油产品苯并芘超标问题。金浩公司代表也在会上汇报了公司自查和难题攻克的研究结果。
当时会上,有人提出要严格防止事件经由媒体公开。湖南省质监局一位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8月曝光,抽检产品“偷天换日”
8月中旬,网络上传出金浩茶油等部分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的若干批次产品苯并芘含量超标的消息。8月20日,金浩公司在对消费者的声明中称,“被查出致癌物超标6倍”是谣传,称“我公司郑重承诺,旗下主打产品‘金浩茶油’系列高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可靠”,并且在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适时发布权威信息。
第二天,8月21日,作为监管部门的湖南省质监局在当地媒体公告了“茶籽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所附的23家企业抽检结果均显示合格,其中包括金浩公司。
然而,金浩公司抽检的产品型号为“低温冷榨油茶籽油”,并非市场上常见的、经过高温环节压榨浸出的茶籽油或者茶籽调和油。送检产品的生产时间为4月7日。
对于为何不对此前已发现问题的型号产品进行抽检,或者扩大抽检型号范围,湖南省质监局没有做出解释。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回应说,“抽检只对企业送检的来样负责,不可能对每一个批次都检测。”
而前述湖南省质监局高层认为,金浩公司的问题情有可原:“它不像三聚氰胺是人为添加,而是因为制作工艺处于提高的过程”,而在问题发现之后,金浩等茶油公司及时改进了生产工艺,其中包括提高脱臭温度、更换脱色用剂和降低冻化温度等。
8月17日,湖南省质监局食品安全处一位负责人回忆,事情发生后省里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由省质监局派出一位教授级专家协助企业查找超标原因。从3月到6月,专家和金浩公司产品质量控制部联合进行了技术攻关。“改进之后的生产批次我们进行了抽检,均没有再发现问题。”
问题茶油曝光后仍正常销售
湖南省质监局的一份文件中显示,国家质检总局在江苏检出相关茶油致癌物超标之后,湖南省质监局即要求各州市质监部门就地封存所有茶油,并启动召回程序。
然而,对于此前已发现问题型号产品的处理,湖南省质监局并没有给出明确意见。根据记者在广州、北京和湖南多地的各大超市走访获得的反馈信息,金浩公司既未对外公布有问题的茶油批次信息,也未曾向超市下达召回或者下柜产品的信息。
8月25日,记者在长沙多个超市仍看到照常销售的金浩茶油或者其他品牌茶油,产品生产日期也多在3月或者3月之前。
由于企业和政府的掩盖,消费者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产品调查和整改的信息。而多位消费者看到网络上的传言之后都表达了担忧。
来自广州南沙区的刘辉从数年前即食用该品牌,他表示,消费者无从了解食用油是否安全,这全依赖于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既然曾经检查出问题,就应该实施公开召回,“像药品企业如果发现问题,每一剂药都要从使用者那里回收,食用油的安全重要性一点都不比药品低”。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国家质监总局制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还要求:“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显然,湖南省的此次所谓“召回”既不合法,也不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