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教 > 行为习惯 > 正文

警惕黑手让幼儿远离性侵犯

2009-12-28 09:29 佚名

  ★北京海淀区某小学学前班多名五六岁女孩告诉家长体育老师“喜欢”她,经常在她们身上乱摸,家长十分震惊,带女孩们做妇科检查诊断为“阴道炎”,几位妈妈气得差点昏过去:“孩子这么小,还什么都不懂呢……”家长联名报案,要求严惩罪犯。——《北京晚报》

  ★山东莱西市马连庄镇一年逾六旬的老头利用替妻子在幼儿园代课之机,在幼儿园对10名幼女进行猥亵诱奸,一位村民悲愤地说:“才刚断奶的孩子,他也下得了手?!” 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捕。——《半岛都市报》

  ★四川省资阳市某县偏僻乡村小学的老教师,在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里疯狂奸淫幼女7人,20余次,日前,一声清脆的枪声结束了罪恶的生命。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众多“花朵”身心受摧残,她们的家长却曾集体要求色狼私了!——《江南时报》

  ★冠县一4岁幼女在与伙伴玩“过家家”时被同村17岁少年王某奸淫,后王某迫于压力自首。——《中国新闻网》

  ★阳新县2名幼女,分别为3岁、4岁,在75岁的退休小学教师黄某家玩时多次被奸淫。两名女孩的父母专程从广东赶回报案。警方证实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楚天都市报》

  ★甘肃省临兆县张家庄村的5岁女孩小茵子,父亲残疾,母亲出走,2001年6月的一个傍晚,被村里22岁男青年进行疯狂强奸,孩子的阴道和直肠裂通,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大便从阴道中流出,惨不忍睹。法庭一审判处罪犯死刑。——新浪育儿

  ★来西安打工的李女士的4岁女儿被同时打工的景某多次强奸,并传染上性病。由于景某与李女士熟识,每次他带孩子去他房间玩,李女士都没有在意。嫌疑人已被抓获,初步交待了犯罪事实。——《华商报》

  ★外地来渝打工的刘某夫妇抱着两岁的女儿来报社哭诉:60多岁的老头竟然对孩子做出肮脏事,导致孩子的肛门和阴道口红肿。刘某夫妇说,女儿特别好动,平时在家呆不住,就放她自己到公园玩,孩子那么小,以为在“那方面”不可能会受伤害……——《重庆晚报》

  在收集整理这些材料的时候,笔者的心一次次被施暴者的残忍和监护人的疏忽揪得生疼,女儿是花,女儿是梦,女儿是美好的,但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假恶丑与真善美并存,天使与恶魔的遭遇从来都是猝不及防。一件件令人掩面的案例描述着一个个本应灿烂微笑、自由奔跑的女孩们梦碎的经历。而幼女受到性侵犯似乎又是个很少提及的话题,是因为我们自己呼吸的空气无比纯净,还是因为生在这个礼仪之邦我们难以启齿?

  事实上,在我们的周围,对幼女性侵犯的事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么稀罕:1997年下半年妇联系统所接到的有关奸淫幼女的来信来访为135件,1998年上升到2948件,1999年高达3 619件,2000年为3

  081件……湖南省妇联的统计则表明,有关幼女遭强暴的信访,占儿童保护类案件的31%。

  性侵犯由于发生地点隐蔽,罪犯对受害人要挟、恐吓,而且,受害幼女都在10岁以下,其所述不能作为证据,就构成了让罪犯有恃无恐的犯罪温床。年轻的父母常常外出打工或忙于工作,并通常认为孩子那么小,不会遭受性方面的骚扰,故而没有提防,缺少对孩子异常状况的观察,更没有对孩子进行任何防止性侵犯方面的教育,最终酿成了恶果。

  性侵犯,尤其是暴力侵犯对于女孩子的最大伤害之一,就是破坏了对他人的信任,特别是当侵犯者是自己所信任的人时。从国内外的调查来看,85%以上的性侵犯都是当事人的邻居、朋友、亲戚、熟人或父母干的。女孩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感受到背叛。如果没有特殊的治疗,对他人的不信任可能会持续终生。

上一页 余下全文>>(共计2页) 1/2
相关文章